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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王建炜案:最规范国企改制与400万灰金
2009-4-19 0:26:15
无锡王建炜案:最规范国企改制与400万灰金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90413/00306093286.shtml

[博主按:本人所承办的无锡王建炜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为新浪、腾讯、中国网等广泛报道。转发在此。]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伟/无锡报道

  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实业公司”)改制,被称为无锡市贸易系统国企改制的“收官之作”,而当年参与贸易系统改制的多位人士至今认为这是“最规范”的一次改制。

  但如今,这场改制,却因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王建炜贪污、受贿案而被重新审视。

  2008年10月,无锡市崇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建炜因在国企改制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随后,王建炜提出上诉。2009年3月19日,无锡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本刊记者全程旁听。

  “最规范的改制”

  王建炜,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无锡市贸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资产公司”)副总经理兼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

  据知情人士介绍,2001年,无锡市贸易局(原商业局)变更为资产公司,下辖一级企业16家,二级企业137家。资产公司成立的唯一任务就是改制,“所有人都是围绕改制来开展工作的,只不过分工不同”。同年4月,贸易局下属企业——无锡华锦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建炜被任命为资产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改制程序和人员分流等工作。实业公司的一些员工至今仍对王建炜在贸易系统改制中的任务表示同情:“负责人员分流,都是些啃骨头的活儿。”

  2004年,在资产公司下属大部分企业改制完成后,以资产公司为平台的“收官之作”——实业公司和元盛集团改制开始筹备进行。资产公司有意让王建炜接盘实业公司,改制时将乳品公司和华锦集团一并打包纳入改制,并划定2004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王在实业公司二次出让挂牌后于2005年5月8日摘牌受让。资产公司又划定改制的延伸审计基准日为2005年5月20日,对改制期间的企业盈亏状况进行审计。2005年6月6日和12日,审计机构分别出具了相关延伸审计报告。

  2005年6月30日,资产公司与王建炜、张东君(实业公司部门负责人、下属华锦集团副总经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为13022.61万元,王、张分别受让95%和5%的股份。2005年7月18日,实业公司变更工商登记。王建炜任实业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至今,有人仍认为这次改制是贸易系统“最规范的”。

  “一开始改制都是协议转让,不用挂牌,一般都是原经营班子接盘,领导说把公司卖给你,什么价格,你带走多少职工、问题和包袱,签个协议就得了。当时的价格一般是六折,当然,资产好的,七折、八折也有。”一位知情人士说。

  2003年12月,国务院3号令(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3号令出来后,改制逐渐规范了,企业必须挂牌。只要是自然人,都有机会来摘牌。但一般人对企业不了解,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矛盾和包袱,慎于出手,所以,基本上还是原经营班子在摘牌。”

  商业公司改制的“最规范”,便从此而来。“因为我们是以资产公司的平台来改制,许多以前改制的遗留问题都必须这次解决,有10多家部门参与审核,连老干部局都参加,要求和审查更严格。”上述知情人士介绍。

  对于看多了改制“老黄历”的实业公司来说,自己这次“最规范”的改制可能还有些不适应。

  据说与王建炜同案以贪污罪被起诉的实业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孙建中,当年看到股权转让协议初稿时,曾专门将其中的2.6条和2.8条专门划出,提醒王注意。一审时,孙建中表示,自己认为,2.6条规定审计基准日之后所有的盈亏、责任、风险全归改制后企业承担,“太绝对了,是一刀切”;2.8条规定,改制中任何未披露的权益均归资产公司所有,任何未披露的负债、以及与之相关的诉讼等均由王和张负责,对此,他说“不公平”但依然接受了。

  王建炜对于这次“收官之作”应该也认为非常规范。

  2007年12月,王建炜因涉嫌在2003-2007年的改制过程中收受贿赂,被立案侦查,同月被批捕。据知情人士介绍,在此案侦查过程中,王深感不服,并以自己曾主动向领导报告,如何处置实业公司参股的上市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厦股份”)2004年度的分红为例,证明自己在改制中如何“规范”。

  但正是这数百万元的分红,让自证清白的王建炜在一审判决中又多了一项罪名——贪污。王建炜对此项分红的处置是否构成贪污,也成为本案控辩双方争论的重点。

  “身份变化”之罪

  1998年,实业公司等五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组建大厦股份(2007年更名前为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实业公司出资590万元持有大厦股份(600327)1246.04万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5.73%。据知情人士介绍,2005年实业公司改制时,这590万元法人股按照成本法评估进入改制资产,当时不能流通。2007年9月,实业公司持有的大厦股份法人股经股改后上市流通;同年10月,无锡国资委认为,包括实业公司在内的资产公司原下属三家企业,在改制时,其持有的大厦股份法人股按成本法评估缺乏合理性,要求按净资产法评估追缴差额。实业公司于同年11月30日支付了差额款2000多万。

  2005年5月28日,大厦股份股东大会对2004年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实业公司可分红436万余元。2006年11月,此款项被做入实业公司利润账。

  对于这一行为,控辩双方的判断截然不同。关键点在于王建炜改制前后的身份变化。

  一审判决认为,分红方案确定时,实业公司改制尚未完成,处于延伸审计期间,王建炜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却并未将分红信息告知审计机构和资产公司董事长过韧智,并在改制后逐步将分红款转为改制后公司利润,最终完成对国有财产的侵吞,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

  王建炜认为,分红信息不是公共财物,不是贪污罪的犯罪对象;该分红款属于资产公司,但到账是在改制之后,此时自己已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何处理属民事法律问题;况且该分红款至今仍在公司账上,并未被自己个人占有。

  王建炜的二审辩护人、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吕良彪律师则认为,分红款依改制基准日为限,可分为2004年6月30日以前和以后两部分。2007年11月,王建炜已按净资产法评估补足所持大厦股份的股本差价,意味着他已经为2004年6月30日前的分红款“买单”。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取权责发生制,该分红款虽系2004年度分红,但其权责却发生于2005年6月24日(大厦股份(7.73,0.14,1.84%)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日期),属于延伸审计日之后所产生的收益,理应归属改制后的公司。

  吕良彪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本案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关键处在于上市公司分红款的性质与归属,涉及改制时按成本法、净资产法购置的法律意义,涉及权责发生制下企业对外投资如何确定权责发生的日期,涉及到司法会计的专业问题等等。

  但记者在听审和采访中发现,许多人讨论和关注的焦点是,资产公司董事长过韧智是否及时知道分红信息;王建炜在处置分红款时,是否向过韧智打过报告;过韧智是否同意。

  分红款的背后

  两次庭审时,王建炜多次强调,过韧智知道分红信息,关于分红款的处置,自己向过韧智打过报告,要求用实业公司的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冲抵牧场损失等三项损失,过韧智“默认”了。在以往的改制中,也有过类似的操作,“最多800万都补偿过”。但在相关证人证言中,过韧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均否认此事。

  一位参与贸易系统改制的人士告诉记者:“国有企业好多年下来,问题很多,很多人不愿意参与改制。可领导要完成任务呀。国企改革市里有任务,都要签责任书,今年要改掉多少家,明年要改掉多少家,年底还要写总结,全部要考核的。完不成,市里面发奖金,领导都拿不到。所以领导会做工作:我们来商量吧,可以优惠呀,什么什么的。如果是白纸黑字落下来,那就没问题;但有的呢,领导也怕太难看了,怕担责任,口头同意就行了。”

  但具体王建炜有没有汇报,过韧智是否默认,都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还有人认为,这么多改制企业发展得都很好,偏偏实业公司出事,“祸根”可能就是其持有大厦股份的这些股份。因为在一些人看来,王建炜在改制中捡了个“大便宜”。

  据知情人士透露,大厦集团原来也是商业局的下属企业,后来拿出最好的资产成立大厦股份上市,之后被划为市直属企业。王建炜在庭审中曾提到,以前的老领导讲要支持大厦股份上市,分红不分了,“因为大厦上市的事,当时和大厦闹得比较僵,谁都不敢先说,但心里不开心。”

  2005年实业公司改制期间,2004年度分红400多万的信息开始扩散开来。

  孙建中在一审时提到,别的改制企业负责人曾说过,王建炜的公司比自己的好,大厦股份的分红比较多。

  据知情人士透露,尤其是实业公司持有的法人股经股改后于2007年9月上市流通,资产大幅增值。与此同时,关于王建炜及实业公司的来信“象雪花一样飘向各个部门”。甚至有人与王建炜商谈其退出大厦股份股权事宜。

  记者曾就实业公司持股大厦股份以及分红相关事情,欲对资产公司、大厦集团、无锡市国资委等进行采访,遭到婉拒。王建炜在庭审中也曾说,“有些事是大家不愿意提及的”。

  吕良彪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本案的审理要充分考虑到国企改制的大背景与犯罪构成的基本原理。国企改制过程中,确实有相当事务没有以书面形式规范约定,需要依据常理、改制实际和证据原则据实认定。

  实业公司遭遇仲裁

  据实业公司相关人士介绍,王建炜被逮捕后,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于2007年12月27日对公司证券资金予以冻结。

  2008年5月21日,资产公司正式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欠款839万元经多次催讨拒不支付为由,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违约金9395万元及相关费用;并于2008年5月22日提出证据保全申请,5月23日,无锡市中院将实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印鉴及财务凭证等予以查封。

  实业公司一位相关人士表示,自被查封以来,公司“已无法正常运营”。“我们没有拒不支付,只是在商量怎么支付的问题。王建炜个人的问题,法院自会评判。但企业是通过合法程序拿下来的,因为王建炜有事就把企业拿回去,这合理吗?这又不是王建炜一个人的企业,王建炜哪有95%的股份?有好多隐股在里面,有职工的股份,我就是把房子抵押入股的。”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资产公司就像几年前自己的子公司一样,因为改制全部完成而剩下一个空壳,挂在无锡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公司董事长过韧智现已在无锡市国资委办公。记者前去采访时,国资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过韧智因为身体原因,很长时间没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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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 我以一个医生的名义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1、从2007年7月—2009年10月,在中国武汉发现大规模食品投毒,目击25、1000次。检出毒物370种以上。又发现药品54种,中药76含成分外毒物92种。其中标签注明丹麦、美国、德国、法国制造。奶粉属于荷兰、法国、新西兰、瑞士制造。有些构成一级谋杀 。中国VT播发含毒奶粉的广告扩大事态。在2008年5月,法国经国际结构检出300有毒食品.(武汉.)在中国由长期食用含毒食品、药品导致的健康状况:尿酸指标从1995年到2004年上升一倍. 癌症在20年发病率上升100%。胎儿畸形占7、5%。神经系统的损害致神经衰弱、高血压,在中老年人占80%。精神分裂发病率占世界首位。内脏损害发病率两次成倍上升。这不得不震惊人们。如此的投毒与用化学武器相当。行动有专业水准,是伪满州政府有日本血统的人,166万日本移民的后代和100万日寇后代共同完成。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残害中国人是罪大恶极。中国制造的商品进入世界,残害也进入世界。番茄酱第二国,在两批次检出25种毒物。所以推荐《直观检测方法》:用显微镜、卤素光源,观察一种物质在物理反应后的色线和带。先滴水可见不溶物质形态和显色,再分别滴高锰酸钾、氢氧化钠、盐酸,可见反应后的形态和显色。观察时调节焦距,在各层显示比重不同的物质,在周边有色线和带。 有化学基础的人可初步判断毒物和反应后的新毒物。能揭开人类灾难的秘密,为生存抗争!2、在2002年世界发现非典流行,引起世界的恐慌,许多人死亡、、、、、最终人类战胜了它。但是留下人为作案的痕迹。(1)非典不符合流行病学的规律:季节、地域、人群不能发生流行。(2)非典人和动物共患在时间不能发生。在实验室需要几次基因处理才得到。 在自然界需要(50年X几次)以上的时间.而且有前提条件。 (3)在世界流行非典被检出的基因正是实验室处理的不同阶段病毒。这一人类的灾难正巧在反恐时期。日本极力掩饰发生时间和首先使用细菌武器的国家。中国是抗击 典最隆重的国家。中国的医生异常活跃在世界舆论 。之后有翻版禽流感和猪流感。A-H1N1病毒被称没有季节性,跨地域传染。此时正是中国大规模投毒最严重时候并被揭露。如此的正巧不能排除人行为的灾难。而且病毒具有生物特性:没有完整的酶系统,不能离开生命体生长,向远离原宿主的人群流行。现在中国央视报道:甲型H1N1流行7个月,在世界的学校流行呈上升状态。所以建议:检验对比在世界流个行的病毒的基因。 锁定实验室查出罪人。全世界联合起来,完成人类使命,消除人类灾难!Regiserion medical man 20044214420106;degree number420196195609184845 Fax0086-027-87458961 reportd people wangxinxin In 31 dctomber 2009 on wuhan the china 检出:大米含7种毒物,小麦粉含5种苯化物、4种化工粘合剂, 占45%以上。食用盐有87种毒物和25种放射性物质(高和中放射)6种。食用油含16种毒物和6号汽油。白糖含8种毒物,其中有致精神分裂的毒药。降压药含32种毒物和放射性物质.在2009年8月7---11日,对水检查5次分别:含毒物4种;12种;40种和一种透明袋状生物;6种;17种。后又检出水毒物达59种。 这里告诉人们:我是在传说的北斗星。现在北斗星已经被日寇击毁。但我仍在为中华民族复兴。我号召:在全世界的华人和世界人民一起为人类生存抗争!每个受害人和国家都有索赔的权力。关注中国政府。 在中国武汉现代语:1日裔定义的反革命不犯法,反对盗窃科技成果和抢劫大宗房产。2/大功臣是个大钉子,他在我们动不了他的女儿——中国最后皇帝(伪满为男) 3/反恐最大成果是导弹攻击民宅和北斗星。4/在世界最大的消音器是谋杀和蒸发(最近一个是卓林)。5/能犯罪的人有才,功能最多/最强。6/公仆,最响亮和美妙的名字。他们是流氓也不犯法。财政是后盾 7/改革成果判死。刑不逮捕。名利双收。8/市长宣布:对有暴力的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由中级公安局执行。旁观者说:新任务,暗杀反革命可以当烈士!书记道:在法律之上,是保证绝对领导。8/日本专家搞‘循环经济’,狂挖狂盗陵园(远古皇帝、秦、汉、唐、明),彻底革死人的命。清代是无产阶级例外。10/非常状态:梁光烈国防部长雄赳赳扛着三八枪和高射炮,与两战败国(日本、泰国)谈战略防务和军事合作。11/中日战略互惠:中国给油田和生命。日本给化学武器和种族侵略。还有多少战略互惠? 案犯之一:咸宁第一书记既曹承志长兄,日军复仇潜伏者后代,在汉指挥暴力/投毒谋杀。先后在汉口奥尔马,洪山马房山打死两名妇女,用财政款了案。狂言: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日军将军勤务兵的孙女,长孙为潜江凶犯的指使干部,其父生前空军付师职)。该集团犯有23项罪。案犯之一:原武空政委康星火的儿子(日裔)与15军增编日裔,有组织做乱武汉,抢劫谋杀/投毒嫁祸/国际流氓。与听命伪满州国日裔后代指令的武汉城投人吴经文等及日裔奸商雷开阳,作案达6年有余,致死伤14人,4千人生命受威胁。同案犯二溜子(付军级)的女儿用无限的“功能”成为张万年的“孩子”。接受“黄麻”(日裔)指令,在休干所投毒超430次,与市场投毒同步。犯有17项罪。刘亚洲为李先念女婿(日裔),期间多次到武汉坐镇投毒。案犯之一:杀害爱国人士张采新(洪山中学书记)及女儿(西安农技人员)的凶手的指使者,颠覆中国政府的日裔,指令日本移民农业技术人员研究毒害中国人的食品。该研究所18人被谋杀。上二人是揭露罪行的人被杀,目击谋杀的人被灭口。住所地人许多人知情,为此成为导弹攻击的目标。案犯之一:吴星月(计划代号)有军委直派,整容人日裔到武汉实现军人价值观。60日谋杀暴力投毒45次,加实施多起流氓案。完成导弹攻击民宅,击毁北斗星。被谋杀人是:挽回2亿军私财产/推动国家全面立法/有序发展经济/开展反腐败/系统兴建水利的创导人。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发明人,针对此人的谋杀已耗纳税人的钱超2万亿。总策划为伪满州国的核心集团(日裔),暗杀是惯用手段,一军队历史案毒杀致死58人(含儿童和胎儿),受害人达1445人,其中小学生1256名(空小/八一),无一归案。此次保护死刑犯,免捕免抓的是徐才厚(日裔又名吴斌负7命。天安门事件领兵入京的头目)。80年代老干部状告武汉面粉和水果投毒,时任武汉市长的吴官正的爪牙也参与此大规模的投毒和暴力谋杀。在武汉每年有超70万人因病死于非命。在大陆中国法轮功组织被打击取缔,清龙帮受保护派遣。日裔在武汉的投毒,食品标注产地涉及23省/市,中国商品进入世界1/2的国家。毒物作用分为细胞毒/免疫毒/神经毒,形成疾病结束生命。有的毒物为低毒造成器官梗死死亡。(三鹿奶粉事件)/DIC(清朝赐毒物100%死亡)/窒息(如喉头水肿)等等均构成种族残杀和灭绝罪。从规模/范围/参加人身份,实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延续。为此每个人和国家都有权利和义务抗毒和抗战。行动起来,查毒/排毒,在国际诉诛法律为生命和平而战! 在湖北特别提到傅传作,洪湖人。该犯生前陷害9名高级干部(含救命恩人贺龙),军队历史案在汉主犯,流氓成性。其子女多次到汉组织投毒及暴力谋杀。包括八一聚会/无星月计划。让受害人残害受害人,在实行灭口。参加人达三军兵种。人们应当清楚知道:在中国的4股日本势力接受中国境外(日裔)指令,制造人类的灾难!世界灾难让世界知道!www.bdkjz.x.com 科技支持 尽快实现真普选利国利民香港五区公投是民众民主政治的呼声,利国利民。1)没有超出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力。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选举法,确认公民投票的真正效力。3)没有公投法是中国法制的局限,在宪法中没有禁止公投法的制定。否认公投的合法性就是剥夺宪制性权力。香港应当实行中国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