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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方面从舆论上描黑李庄乃至中国律师后,又以一审无一证人出庭、二审证人疑似集体培训后出庭且夹杂着说不清楚的诉辩交易(双方坚守信用的龚刚模式的成功诉辩交易、双方均不守信用的李庄式失败的诉辩交易)后,以李庄先认罪后反悔、法庭有罪判决一年半的结局暂时落幕。李庄的反复认罪,成为重庆方面最理直气壮的一张牌。对于李庄的“认罪”,我深感理解——在无耻的权力面前,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能英勇坚守——但李庄此举,也确实说明信仰与坚守底线对一个人的重要。李庄幼稚而愚蠢的“认罪”,对中国律师业的打击是巨大的。但尽管如此,我们在批判李庄、以李庄为鉴的同时,更需要加强对权力的警惕与监督,更需要加强对以权力玩弄法律者的警惕与监督。]
李庄兄.能活着出来就好听.毕竟生命才是最宝贵的.留得青山在是基础.
没有人有资格指责李庄.龚案中他不过做了一个刑事辩护律师该做的工作而已.只是做得太个性太尽责.面对公权力的恣意.李庄一次次展示出刑事律师的强势.更应该被认为是一个律师最值得尊重的代表公民权利与国家公权力的抗争.虽然这种抗争注定要被掌控媒体的权力所抹黑.
没有人有资格强求李庄面对强权的坚持.因为没有人有资格要求以自己的牺牲和悲壮来实现其他人对法治的理想与YY.----我们这批六O年代生人.从小活在为保护集体的一只羊而不惜牺牲生命的小英雄的鼓励之中.但无论如何.羊的价值(即使是集体的羊)与人的生命的价值.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更希望小英雄们活着.即使损失了集体的一百只羊.小英雄们的精神固然值得尊重.但没有人有权利强求和诱导小英雄们以死护羊.
要格外关注甚至敬重李庄"认罪"中所表现出的反抗.正如丹纳在那本《艺术哲学》中所说:当一种渺小的力量与一种巨大的力量相抗争的时候.就产生出一种崇高与悲庄.----李庄事件.面对公权力的恣意.高子程陈有西们很悲壮.李庄们很悲壮.----究其实质.其实是公权力高压之下的草民.贱民们的无奈与悲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