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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之殇乃法治之殇
2009-12-16 14:43:51

律师之殇乃法治之殇

[博主按:124所谓的法制宣传日过去仅仅十天,即传出北京律师李庄因所谓打黑过程中的伪证行为被重庆方面捕获,重庆方面从取证到抓人、到新闻发布、到组织舆论声讨,动作之快绝不亚于打黑除恶。综观李庄的所谓犯罪事实,实在是令律师们毛骨悚然:如果如此举报辩护律师竟可成为立功之举,那么辩护制度可以休矣;如果被告人以举报律师为脱身之策,则律师死无葬身之地矣。打黑可以运动化,但司法审判绝对不能运动化。我坚信没有了“黑律师”们的介入,此番打黑一定成效更明显、一起起案件都要被办成铁案,都更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历史总是强者书写的,几番严打的历史不就是明证么。李庄的命运是注定的,因为根据政治正当性的要求,他是必须被认定为“有罪”的——虽然我们也如王令律师博文中对某书记的希望一样充满希望。律师之殇,乃是最惨痛的法治之殇。此种情形之下,北京律师、中国律师实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杨学林律师: “重庆打黑”律师李庄被抓,可能是职业报复

http://yangxuelin1513.blog.sohu.com/139583179.html

今天一上班,就听到了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庄律师被重庆方面抓走的消息。我赶紧上网,发现了中国青年报两位记者写的《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被捕记》。

    说实话,律师界正如同公、检、法部门一样,确实有个别害群之马,以“捞人”为名到处忽悠。但这篇文章说李庄律师是“混迹律师界十余年”,则大为不妥。我不认识李庄律师,也不知道他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有什么背景。但是我能肯定的是,李庄律师是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而绝不是什么“混迹律师界”。否则,北京司法局怎么会允许一个“混迹”的人每年通过年检,而且长达十余年呢?如此一来,北京司法局颁发职业证的两万名律师都成了“混迹”了。所以,我对这篇文章所说的李庄律师“收钱捞人”、“造假”等事情并不完全相信。

    不过,要说李庄律师惹恼了重庆的侦查机关,我是相信的。因为李庄律师已经不是第一次惹恼侦查机关了。从网上查知,2007年,李庄律师曾经把河北沙河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案由是:李庄律师在当地办理一件刑事案件时,在法庭上对公诉人出示的长达1000余页的侦查卷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了措词严厉的辩护意见,引起了旁听者的强烈反响。这便惹恼了在座的当地公安机关领导。结果在庭审结束后,李庄律师便被沙河市公安局的警员强行带至公安局,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五小时。李庄律师的这个告公安局的案件最后怎么样了,我不知道。但是从中可以看出,李庄律师的倔强的性格和不妥协的精神,是被侦查机关恨之入骨的。

    在这次为“重庆打黑”被告人龚刚模履行辩护职责的过程中,李庄律师又做了令当地侦查机关十分恼火的事情。李庄律师做了什么?我根据有关报道,概括出如下几件:一是在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违法操作、妨碍正常司法,巡查民警多次批评和警告,李庄仍置若罔闻,看守所依法作了详细记载;二是12月3日来到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被告人龚刚模在侦查过程中被刑讯逼供、无法正常会见当事人,以及被告人关押地点违法等一系列杜撰的问题;三是为设置更多障碍,李庄不断炮制出新的质疑,如检察机关移送证据不足、龚的交待笔录出现多份雷同等;四是李庄甚至要求龚云飞在重庆市大足县林业局虚开被告人公司在大足县植树造林、造福一方的证明,以表现龚刚模对社会具有一定贡献,想尽一切办法为其脱罪。

    如果将来法院认定李庄律师的上述所作所为是犯罪,那一定会使政法大学一年级新生笑掉大牙。我也是个“混迹”律师界十余年的人了,我实在想象不出,上述李庄律师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我也实在想象不出,如果辩护律师不对侦查机关的办案程序和证据提出质疑,如果辩护律师不为被告人提出罪轻、无罪,或者从轻、减轻的辩护意见,还能干什么?是不是只能在法庭上说“完全同意公诉人意见,建议给予被告人严惩”这样的话?

    李庄律师被抓,有人欢喜有人忧。其中,估计河北沙河市公安局不是一般的欢喜,而是会欣喜若狂。因为他们在两年前就想抓李庄律师,结果不但没有抓成,还当了被告。估计憋了一肚子气出不来。今天,河北方面没有办成的事情,终于被重庆方面给办成了,岂能不扬眉吐气?

    忧的恐怕就是全国十三万律师了。因为按照重庆方面抓律师的标准,全国的刑事辩护律师都可以抓起来。不信,你可以对照一下:你在会见被告人时告知其各种诉讼权利吗?违法操作,抓起来!你向法院提出被告人被刑讯逼供以及程序违法吗,杜撰,抓起来!你对侦查机关的证据提出质疑吗?设置障碍,抓起来!你要调取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的证据吗?为其脱罪,抓起来!

    不要以为李庄律师的遭遇是个别现象,每个律师都面临风险。前几年,我和北京律师魏汝久、张立辉、李克昌,在山东临沂办理一件刑事案件时,当地侦查机关为了阻止我们参与该案的辩护,也是以莫须有的名义,将我们四人扣在刑警大队,做完笔录才放走。

    我不敢说李庄律师是个君子,在执业过程中没有一点过错。特别是与当事人之间的金钱交往,不排除其有违规之处。但是从报道的被抓原因看,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上面说的四点问题。这样一来,抓他的机关就不能排除职业报复的嫌疑了。

 

王令律师:北京律协不应当对李庄律师被抓保持沉默

 

    律师刚喊出“打黑不是黑打”,就从捞人者变成被捞者。随后,重庆方面很是迅速,拘留第二天就转为逮捕,逮捕第二日就有长篇报道爆出所谓黑律师李庄的内幕。我对于人心,向来不善于揣测,所以不敢揣测记者在这篇报道中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良心。但总还是有些疑问,舆论导向明显的背后毕竟过于巧合。

    看的出来,重庆方面对律师要求是严格的,要求办理涉黑案件的律师,需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要求相关律师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姑且不论,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首先是要讲法律还是讲政治?或者说律师是对法律负责,还是对政治负责?就以律师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为论,怎么公安机关就这么快的接受了媒体采访呢,还爆出案件的种种细节?是典型的双重标准,还是公安机关接受采访就是既定的安排。这样来看,还真是巧的很了。刚抓了人,第二日媒体就见报了。记者不要采访吗?记者不需写稿吗?编辑不要审稿吗?主编不要签发吗?偏还正有北京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就直接去采访了。巧合的让人惊异。

    把打黑问题政治化,把打黑问题运动化。好看,却不敢苟同。信仰法律的人,素来在中国,对运动敬而远之。重庆公安对辩护律师动手了,就在律师还在行使辩护权的时候。个别媒体在巧合下对律师也动手了,直指辩护律师李庄,甚至或隐讳或直接的指出李庄律所主任付洋律师。随后,有人说律师李庄比黑老大还黑,说李庄该被重判十年以上。看的出来,重庆方面是不欢迎律师了。

    中国青年报,不用隐讳的说付洋律师啊。付洋律师是彭真的儿子,行内人大多知道。彭真的儿子还在做律师,凭自己的劳动赚钱,而不是炒房卖地或是投身国外,很好啊。无须隐讳,更当不得责问。如果真需要考量,不妨放在一个标准下考量。某书记的儿子他妈还是律师呢,那日逛地摊,还见了她写的胜诉在美国。某书记的儿子据说还在国外上名校,如不是上次有网友把呱呱宝贝恶搞成城管,我还不知道。某书记自己好像也是一波同志的儿子吧。既如此,何必隐讳呢?

    如果李庄犯了罪,应当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可是,法院还没有判决。公安、媒体就联合起来,种种细节透露的不可谓不详细。这个时候就不用讲政治?这个时候就不用讲保密?这个时候就不用讲不接受媒体采访的纪律?或者,这种种,就是讲政治。低劣的运作手段,实在可笑的很。

    当然,这所有,与我无关。我没有承接重庆的案子,更不认识李庄,顶多算个同行。所以,我大可以不用说话的,自有我们组织说话。我们律师一直吹嘘我们是有组织的,每年也向组织上贡大把银子。因此,协会领导可以每日迎来送往,欧洲日本飞来飞去。协会的大楼也是气派的。可是我终究惊讶的看到,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大老爷们没有出声。这大抵有些让人失望,让我辈会员齿冷。前会长卸任前,不还吹嘘替王令律师成功维权吗,尽管他什么也没有做。

    遥想多年以前,湖南岳阳市律师协会发了个(06)号文件,紧急通知全市律师:该市刘正清律师在担任辩护人的办案过程中,被检方“以所谓妨害证据罪非法拘捕已28天……经多次交涉,要求释放,没有结果。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律师的人身权利、依法执业权利,保护律师自己免受不法侵害,市律协召开了第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一致认为:鉴于我市目前不具备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条件,律师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会议决定全市律师自即日起停办所有刑事案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共三项,略)以上通知,各律师事务所须认真遵照执行。” 值此多事之冬,借问协会何处去?如此协会今何在?

    律师执业多艰辛,执业权益每被侵犯,人身安全亦无保障,更需组织关怀。面对律师被抓,律协怎可失声?是佯装不知,还是刻意保持沉默?李庄是否有罪,需要法院的依法判决。但北京市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组织当可过问,亦当指定律师为其辩护!医者生病,尚有医者去医。协会总还要略尽人事,总不要把我辈律师放在孤魂野鬼的位置,总不要让捞人者无人去捞。到这个国家无人干律师,才真正是律师的悲哀,国家的悲哀,民众的悲哀!

    为此,奉劝律协当道诸公,在其位,负其责,尽快对李庄律师被抓予以必要关注,给予必要支持。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莫要真让同行们寒了心,冷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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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22) 评论(4) 评分(0|15) 管理   推荐
发表于2009-12-20 16:43:01

表态了又如何?! 孱弱的中国律师业! 虚伪的国都!

发表于2009-12-18 10:13:22

评5分

发表于2009-12-17 9:05:39

评5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您说的太好了

发表于2009-12-17 5:47:14

评5分
阅毕感慨万千!律师辩护豁免权何时实现?律师未经审判就被政治和媒体定罪妥当吗?律师维权之路漫漫何时有组织强大的声音?任由当事人这样检举律师还会有辩护制度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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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 我以一个医生的名义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1、从2007年7月—2009年10月,在中国武汉发现大规模食品投毒,目击25、1000次。检出毒物370种以上。又发现药品54种,中药76含成分外毒物92种。其中标签注明丹麦、美国、德国、法国制造。奶粉属于荷兰、法国、新西兰、瑞士制造。有些构成一级谋杀 。中国VT播发含毒奶粉的广告扩大事态。在2008年5月,法国经国际结构检出300有毒食品.(武汉.)在中国由长期食用含毒食品、药品导致的健康状况:尿酸指标从1995年到2004年上升一倍. 癌症在20年发病率上升100%。胎儿畸形占7、5%。神经系统的损害致神经衰弱、高血压,在中老年人占80%。精神分裂发病率占世界首位。内脏损害发病率两次成倍上升。这不得不震惊人们。如此的投毒与用化学武器相当。行动有专业水准,是伪满州政府有日本血统的人,166万日本移民的后代和100万日寇后代共同完成。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残害中国人是罪大恶极。中国制造的商品进入世界,残害也进入世界。番茄酱第二国,在两批次检出25种毒物。所以推荐《直观检测方法》:用显微镜、卤素光源,观察一种物质在物理反应后的色线和带。先滴水可见不溶物质形态和显色,再分别滴高锰酸钾、氢氧化钠、盐酸,可见反应后的形态和显色。观察时调节焦距,在各层显示比重不同的物质,在周边有色线和带。 有化学基础的人可初步判断毒物和反应后的新毒物。能揭开人类灾难的秘密,为生存抗争!2、在2002年世界发现非典流行,引起世界的恐慌,许多人死亡、、、、、最终人类战胜了它。但是留下人为作案的痕迹。(1)非典不符合流行病学的规律:季节、地域、人群不能发生流行。(2)非典人和动物共患在时间不能发生。在实验室需要几次基因处理才得到。 在自然界需要(50年X几次)以上的时间.而且有前提条件。 (3)在世界流行非典被检出的基因正是实验室处理的不同阶段病毒。这一人类的灾难正巧在反恐时期。日本极力掩饰发生时间和首先使用细菌武器的国家。中国是抗击 典最隆重的国家。中国的医生异常活跃在世界舆论 。之后有翻版禽流感和猪流感。A-H1N1病毒被称没有季节性,跨地域传染。此时正是中国大规模投毒最严重时候并被揭露。如此的正巧不能排除人行为的灾难。而且病毒具有生物特性:没有完整的酶系统,不能离开生命体生长,向远离原宿主的人群流行。现在中国央视报道:甲型H1N1流行7个月,在世界的学校流行呈上升状态。所以建议:检验对比在世界流个行的病毒的基因。 锁定实验室查出罪人。全世界联合起来,完成人类使命,消除人类灾难!Regiserion medical man 20044214420106;degree number420196195609184845 Fax0086-027-87458961 reportd people wangxinxin In 31 dctomber 2009 on wuhan the china 检出:大米含7种毒物,小麦粉含5种苯化物、4种化工粘合剂, 占45%以上。食用盐有87种毒物和25种放射性物质(高和中放射)6种。食用油含16种毒物和6号汽油。白糖含8种毒物,其中有致精神分裂的毒药。降压药含32种毒物和放射性物质.在2009年8月7---11日,对水检查5次分别:含毒物4种;12种;40种和一种透明袋状生物;6种;17种。后又检出水毒物达59种。 这里告诉人们:我是在传说的北斗星。现在北斗星已经被日寇击毁。但我仍在为中华民族复兴。我号召:在全世界的华人和世界人民一起为人类生存抗争!每个受害人和国家都有索赔的权力。关注中国政府。 在中国武汉现代语:1日裔定义的反革命不犯法,反对盗窃科技成果和抢劫大宗房产。2/大功臣是个大钉子,他在我们动不了他的女儿——中国最后皇帝(伪满为男) 3/反恐最大成果是导弹攻击民宅和北斗星。4/在世界最大的消音器是谋杀和蒸发(最近一个是卓林)。5/能犯罪的人有才,功能最多/最强。6/公仆,最响亮和美妙的名字。他们是流氓也不犯法。财政是后盾 7/改革成果判死。刑不逮捕。名利双收。8/市长宣布:对有暴力的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由中级公安局执行。旁观者说:新任务,暗杀反革命可以当烈士!书记道:在法律之上,是保证绝对领导。8/日本专家搞‘循环经济’,狂挖狂盗陵园(远古皇帝、秦、汉、唐、明),彻底革死人的命。清代是无产阶级例外。10/非常状态:梁光烈国防部长雄赳赳扛着三八枪和高射炮,与两战败国(日本、泰国)谈战略防务和军事合作。11/中日战略互惠:中国给油田和生命。日本给化学武器和种族侵略。还有多少战略互惠? 案犯之一:咸宁第一书记既曹承志长兄,日军复仇潜伏者后代,在汉指挥暴力/投毒谋杀。先后在汉口奥尔马,洪山马房山打死两名妇女,用财政款了案。狂言: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日军将军勤务兵的孙女,长孙为潜江凶犯的指使干部,其父生前空军付师职)。该集团犯有23项罪。案犯之一:原武空政委康星火的儿子(日裔)与15军增编日裔,有组织做乱武汉,抢劫谋杀/投毒嫁祸/国际流氓。与听命伪满州国日裔后代指令的武汉城投人吴经文等及日裔奸商雷开阳,作案达6年有余,致死伤14人,4千人生命受威胁。同案犯二溜子(付军级)的女儿用无限的“功能”成为张万年的“孩子”。接受“黄麻”(日裔)指令,在休干所投毒超430次,与市场投毒同步。犯有17项罪。刘亚洲为李先念女婿(日裔),期间多次到武汉坐镇投毒。案犯之一:杀害爱国人士张采新(洪山中学书记)及女儿(西安农技人员)的凶手的指使者,颠覆中国政府的日裔,指令日本移民农业技术人员研究毒害中国人的食品。该研究所18人被谋杀。上二人是揭露罪行的人被杀,目击谋杀的人被灭口。住所地人许多人知情,为此成为导弹攻击的目标。案犯之一:吴星月(计划代号)有军委直派,整容人日裔到武汉实现军人价值观。60日谋杀暴力投毒45次,加实施多起流氓案。完成导弹攻击民宅,击毁北斗星。被谋杀人是:挽回2亿军私财产/推动国家全面立法/有序发展经济/开展反腐败/系统兴建水利的创导人。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发明人,针对此人的谋杀已耗纳税人的钱超2万亿。总策划为伪满州国的核心集团(日裔),暗杀是惯用手段,一军队历史案毒杀致死58人(含儿童和胎儿),受害人达1445人,其中小学生1256名(空小/八一),无一归案。此次保护死刑犯,免捕免抓的是徐才厚(日裔又名吴斌负7命。天安门事件领兵入京的头目)。80年代老干部状告武汉面粉和水果投毒,时任武汉市长的吴官正的爪牙也参与此大规模的投毒和暴力谋杀。在武汉每年有超70万人因病死于非命。在大陆中国法轮功组织被打击取缔,清龙帮受保护派遣。日裔在武汉的投毒,食品标注产地涉及23省/市,中国商品进入世界1/2的国家。毒物作用分为细胞毒/免疫毒/神经毒,形成疾病结束生命。有的毒物为低毒造成器官梗死死亡。(三鹿奶粉事件)/DIC(清朝赐毒物100%死亡)/窒息(如喉头水肿)等等均构成种族残杀和灭绝罪。从规模/范围/参加人身份,实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延续。为此每个人和国家都有权利和义务抗毒和抗战。行动起来,查毒/排毒,在国际诉诛法律为生命和平而战! 在湖北特别提到傅传作,洪湖人。该犯生前陷害9名高级干部(含救命恩人贺龙),军队历史案在汉主犯,流氓成性。其子女多次到汉组织投毒及暴力谋杀。包括八一聚会/无星月计划。让受害人残害受害人,在实行灭口。参加人达三军兵种。人们应当清楚知道:在中国的4股日本势力接受中国境外(日裔)指令,制造人类的灾难!世界灾难让世界知道!www.bdkjz.x.com 科技支持 尽快实现真普选利国利民香港五区公投是民众民主政治的呼声,利国利民。1)没有超出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力。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选举法,确认公民投票的真正效力。3)没有公投法是中国法制的局限,在宪法中没有禁止公投法的制定。否认公投的合法性就是剥夺宪制性权力。香港应当实行中国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