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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艺术资本的法律问题
2009-5-4 17:06:20

艺术资本的法律问题

——在“798艺术资本论坛上的演讲

 

 

 

[*2008年10月日至11月日,北京798艺术社区举办艺术节。798艺术资本论坛是艺术节重要内容,并于艺术节闭幕式之前召开。国内外著名艺术评论家、策展人、艺术投资人等应邀参加,图为作者演讲。]

 

    感谢郭弈承先生让我们在这样一个喧嚣的时代来拷问自己的心灵:艺术层面的价值是什么?商业层面的难题是什么?生活当中的美是什么?我深受启发。

郭先生刚刚提到用艺术授权的方式解决艺术因为创作独特性难以规模化的问题。那么,谁有权利来给别人授权呢?他授权给谁呢?怎样去授权呢?授权产生了权利和利益双方怎么分配呢?出现了争执怎么来解决呢?所以,无论是艺术,还是商业,还是生活,都需要一个规则问题。

   798本身的产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产物。前不久,香港电台电视部采访我,回顾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我认为:过去的三十年,就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三十年。这个现代化有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以市场经济为特色的经济的现代化;第二个维度,是以民主宪政为特色的法治现代化;第三个维度,是以人的高度自由和自律为基础的人类文明的现代化。而人类文明是经济和政治的基础,也是经济与政治的终极目标。而艺术则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在艺术品身上所绽放出人性的光辉,超越了时空的约束。

   当今资本时代,艺术品不可避免地面临商品化、资本化趋势,而资本对艺术品市场的介入亦不可避免地对艺术造成某种的撕扯乃至撕裂。对于艺术品及艺术资本而言,有这样几个基本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重视:

 

  第一,艺术创作的自由和边界是什么?

   这几天798艺术节非常吸引大家眼球的,是有一个“海容天天”女士,用她在笼子里的赤身裸体,来展示人内心的一些东西。可能网络上的议论很多,大家的见解也很多。甚至在最后一天的时候,有位男士把她推到了街上去。我觉得如果是在三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在二十年前是要被抓进大牢的,在十几年前是不允许你做的,但是今天我们做了。我不对她这种行为艺术的价值本身做评判,我只是说,艺术创作的自由度在提升。

   但,这绝不意味着艺术的创作是没有边界的,我个人认为:以违反人性的尤其是犯罪的方式进行艺术创作是绝对不允许的:如纳粹用犹太人人皮制成工艺品,犯罪分子将人杀害后制成蜡像,等等。而海容天天女士式的行为艺术,亦受到一国民族传统、宗教信仰、普遍观念等诸多因素制约,法律上有个名词叫做“公序良俗”,包括艺术创作在内的人类行为,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公序良俗”的指导和约束。

   我所坚决反对的,是以意识形态、政治需要等原因,通过公共权力,强制性地剥夺公民艺术创作和言论的自由,其突出表现形式就是政府恣意的禁书。

 

  第二.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假设一下,如果这位海容天天女士在展览过程当中,有位男士伸出“咸猪手”去骚扰她一下,那么这个问题是对艺术品的一种损害呢,还是对这位女士人身权利的一种损害,还是其它方式的损害呢,这就涉及到我今天要谈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对艺术品法律保护的问题。

  第一点,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

  在80年代,鲁迅先生的儿子周海婴打了非常著名的关于鲁迅作品版权财产继承权的官司。其实他是对《著作权》当中,财产权利的一种法律上的自我保护。

其次,黄胄先生画的驴非常有名,如果我把自己画的驴署名黄胄,那这侵犯黄胄先生什么权利呢?如果把我画的驴当做黄胄先生的作品去卖,又侵害了黄先生什么样的权利呢?如果我把黄胄先生的作品,把“黄胄”两个字涂了,写上“吕良彪”三个字,那么这对黄胄先生艺术品的权利是怎样的侵害呢?我觉得这样一些问题在法律上都有非常明确的界定,就不展开讲了。

  此外,还有一个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问题。大家都知道达芬奇的《蒙娜丽莎》非常美。那么在后续画家中为了展示自己的个性,我看到有长胡子的蒙娜丽莎,有狐狸精的蒙娜丽莎,有机器人的蒙娜丽莎,那么这是否构成对达芬奇先生作品的一种侵权呢?按我个人的理解,达芬奇的作品经过千百年的积淀,已经成为一种公共产品。但是如果有人把罗中立先生的油画《父亲》中的“父亲”挂上一幅老花眼镜,或者说我请人在陈逸飞先生的那幅《浔阳遗韵》里,把我画在里面搂着一个美女做小妾状,这些显然都是对现代艺术家艺术作品的一种侵权。法律如何去规制和保护它,这是我们要谈到的艺术作品法律保护的第一个问题,著作权层面的问题。

  第二点,艺术品的物权保护

  艺术品自身的完整性、安全性、不被侵害性,这些都是我们从物权方面,从艺术品作为一个财产本身怎么样去保护这个角度需要考虑的问题。

  第三点,艺术品的债权保护

   如果你对别人的艺术品,别人的著作权,别人的财产权进行了侵害,你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怎么样去赔偿?我们说这种责任有刑事上的责任,从博物馆里面偷名画得蹲大狱。咱们国家《刑法》里面盗窃金融机构和国宝,都可以判死刑。这样一些都是对艺术品本身的责任。这是债权的保护方式。

 

  第三,艺术资本化与艺术投资过程当中的法律规制问题

第一点:艺术品的价值确定。

   艺术品有其艺术价值、历史价值、文物价值,这些价值在为期数年、数十年的过程中,不会有太大变化。但艺术品以价格为表现形式的商业价值,在此期间则可能甚至注定会有巨大变化。这就需要艺术品要有一个价格确立规则。拍卖拍出天价来,一个什么样的价值。这是一个商业层面的问题,也可能有炒作层面的问题。但是这些商业价值的确定有一个交易规则。只要符合交易规则确定的价值或者价格就应当认为是正确的。那么交易的规则如何确立?像我们有拍卖行,对艺术品、文物,国家需要对它进行管理、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有国家的《文物法》、相应的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作为一种管理,在这个时候要行使一种行政管理职责,通过这样的方式,对我们艺术品的生产、交易进行保护。

第二点:艺术品交易与管理的规则:

   艺术品的价格确定后,艺术品的交易及保险等配套规则、国家对艺术品交易的管理规范以及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等等,也都需要相应的法律规则。

第三点:艺术品资本化的法律问题

   艺术品之所以成其为艺术品,就是因为艺术创作的个体独特性与不可工业复制性。这种不可工作复制性,成为艺术品生产规模化与资本化的最大障碍。艺术品的资本化,我以为至少有以下三个途径:

   1、艺术授权。

   刚才郭先生提到的艺术授权,是艺术品资本化的重要途径。通过艺术授权,单一艺术品的艺术形式得以以工业方式规模化生产,从而实现艺术品的资本化。

   2、艺术积累。

   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是非常同意郭先生提到的一点,我认为艺术授权是非常天才的。我觉得虽然艺术品的生产是非常个性化的,因为我们站在前人、巨人的肩膀之上,在这个社会,已经凝聚着太多、太丰富,高价值的艺术品,这些高档艺术品存在,他们本身丰厚的价值已经使我们具备这样一种可能,使他们进行一种规模化的投资,规模化的交易。比如郭先生一个人的艺术品是有限的,但是在座各位有50多个人,50多个艺术家,几十个,几百个人这些艺术品是巨大的,我将这些艺术品作为我的投资。我成立一个公司,我成立一个基金,我成立一个合伙。可以吗?

   3、艺术品产权分割。

   近百年来,艺术品的商业价值有了飞速提升,一件艺术品的商业价格甚至数百万甚至千万美元计,以个人资力能够投资如此巨大艺术品交易的个体极其有限。只能成为“少数人的游戏”,艺术品的资本化是极其受限的。

   在欧美和日本的理论与实践中,近年来出现了所谓“版权的部分或分割出让”,艺术品的版权理论上可以由多人持有,而艺术品的所有权共有则是一个早有定论的法律问题。

   我注意到彭中天先生将艺术品“切碎来卖”的思路不仅与上述理论契合,亦有相当的可操作性。彭先生致力的“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将对艺术品的资本化产生极大的促进。

   第四点:艺术品资本化与资本投资艺术品市场的法律操作

   1、艺术品的商业价格如何确定?能否成为商业实体的注册资本?艺术品作为公司注册资金如何承担法律责任?这些都需要考虑。

   2、众多的基金,众多的资金,他们想进入艺术品市场,他们想炒作艺术品。在这样的一个过程当中,需要一个如何的法律规制,我觉得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作为资本的艺术品价格确定与组织形式如何确定。其二,作为资本艺术投资的规则与法律规制。其三,资本大举进入艺术品市场投资和交易的规则。这些都是我们在艺术品的产业化过程当中,艺术品资本化过程中和资本进入艺术市场过程当中需要迫切关注的问题。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乱世藏金,盛世藏宝。”我觉得艺术品市场的兴起,也反映出我们这个时代的前进和发展。但是作为一种商业的思维,人应当有一种逆向思维。未必一定要盛世藏宝,所以如何去做,确实有商业的智慧,有法律的规则。但不管怎么样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现代社会,这个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未来有一个最稳定的预期,例如我们存钱到银行去,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可以连本带息取出来。那么艺术的创作,艺术的经营,艺术的投资都需要一种稳定的预期。这种稳定的预期有两个基本的维度:第一个,就是法制、规则的完善和对规则的敬仰。第二个,就是人自身的一种本能。就是人这样的一种诚信,你说的话,你做的事情,是能够让我们信任的,是能够给我们期待的。

  艺术品市场与宏观经济形势紧密相联,与资本市场紧密相联,股市、楼市、汇市等均会对艺术品市场产生影响并呈现出某种规律。我注意到林天强先生(798总规划师)对此问题的关注与论述。依据市场规律实现艺术品的价值是经济问题,依据市场规则维护投资和交易的公平则是法律问题。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中国数量最多的律师和最多的分支机构,我们调处的各种投资解纷数以百亿计,包括我本人处理的也有很多。在此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现代社会的基础是明确而稳定的预期,这种预期一是源自规则的完善、权威与对规则的尊重与遵从;二是源自市场参与者的诚信。而艺术则是直指人内心深处的东西,是关乎人生感受、境界与品味的东西。因此,我希望以三大愿望结束我今天的发言:

  愿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

  愿诚信成为我们的本能!

  愿艺术提升生命的品味!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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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 我以一个医生的名义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1、从2007年7月—2009年10月,在中国武汉发现大规模食品投毒,目击25、1000次。检出毒物370种以上。又发现药品54种,中药76含成分外毒物92种。其中标签注明丹麦、美国、德国、法国制造。奶粉属于荷兰、法国、新西兰、瑞士制造。有些构成一级谋杀 。中国VT播发含毒奶粉的广告扩大事态。在2008年5月,法国经国际结构检出300有毒食品.(武汉.)在中国由长期食用含毒食品、药品导致的健康状况:尿酸指标从1995年到2004年上升一倍. 癌症在20年发病率上升100%。胎儿畸形占7、5%。神经系统的损害致神经衰弱、高血压,在中老年人占80%。精神分裂发病率占世界首位。内脏损害发病率两次成倍上升。这不得不震惊人们。如此的投毒与用化学武器相当。行动有专业水准,是伪满州政府有日本血统的人,166万日本移民的后代和100万日寇后代共同完成。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残害中国人是罪大恶极。中国制造的商品进入世界,残害也进入世界。番茄酱第二国,在两批次检出25种毒物。所以推荐《直观检测方法》:用显微镜、卤素光源,观察一种物质在物理反应后的色线和带。先滴水可见不溶物质形态和显色,再分别滴高锰酸钾、氢氧化钠、盐酸,可见反应后的形态和显色。观察时调节焦距,在各层显示比重不同的物质,在周边有色线和带。 有化学基础的人可初步判断毒物和反应后的新毒物。能揭开人类灾难的秘密,为生存抗争!2、在2002年世界发现非典流行,引起世界的恐慌,许多人死亡、、、、、最终人类战胜了它。但是留下人为作案的痕迹。(1)非典不符合流行病学的规律:季节、地域、人群不能发生流行。(2)非典人和动物共患在时间不能发生。在实验室需要几次基因处理才得到。 在自然界需要(50年X几次)以上的时间.而且有前提条件。 (3)在世界流行非典被检出的基因正是实验室处理的不同阶段病毒。这一人类的灾难正巧在反恐时期。日本极力掩饰发生时间和首先使用细菌武器的国家。中国是抗击 典最隆重的国家。中国的医生异常活跃在世界舆论 。之后有翻版禽流感和猪流感。A-H1N1病毒被称没有季节性,跨地域传染。此时正是中国大规模投毒最严重时候并被揭露。如此的正巧不能排除人行为的灾难。而且病毒具有生物特性:没有完整的酶系统,不能离开生命体生长,向远离原宿主的人群流行。现在中国央视报道:甲型H1N1流行7个月,在世界的学校流行呈上升状态。所以建议:检验对比在世界流个行的病毒的基因。 锁定实验室查出罪人。全世界联合起来,完成人类使命,消除人类灾难!Regiserion medical man 20044214420106;degree number420196195609184845 Fax0086-027-87458961 reportd people wangxinxin In 31 dctomber 2009 on wuhan the china 检出:大米含7种毒物,小麦粉含5种苯化物、4种化工粘合剂, 占45%以上。食用盐有87种毒物和25种放射性物质(高和中放射)6种。食用油含16种毒物和6号汽油。白糖含8种毒物,其中有致精神分裂的毒药。降压药含32种毒物和放射性物质.在2009年8月7---11日,对水检查5次分别:含毒物4种;12种;40种和一种透明袋状生物;6种;17种。后又检出水毒物达59种。 这里告诉人们:我是在传说的北斗星。现在北斗星已经被日寇击毁。但我仍在为中华民族复兴。我号召:在全世界的华人和世界人民一起为人类生存抗争!每个受害人和国家都有索赔的权力。关注中国政府。 在中国武汉现代语:1日裔定义的反革命不犯法,反对盗窃科技成果和抢劫大宗房产。2/大功臣是个大钉子,他在我们动不了他的女儿——中国最后皇帝(伪满为男) 3/反恐最大成果是导弹攻击民宅和北斗星。4/在世界最大的消音器是谋杀和蒸发(最近一个是卓林)。5/能犯罪的人有才,功能最多/最强。6/公仆,最响亮和美妙的名字。他们是流氓也不犯法。财政是后盾 7/改革成果判死。刑不逮捕。名利双收。8/市长宣布:对有暴力的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由中级公安局执行。旁观者说:新任务,暗杀反革命可以当烈士!书记道:在法律之上,是保证绝对领导。8/日本专家搞‘循环经济’,狂挖狂盗陵园(远古皇帝、秦、汉、唐、明),彻底革死人的命。清代是无产阶级例外。10/非常状态:梁光烈国防部长雄赳赳扛着三八枪和高射炮,与两战败国(日本、泰国)谈战略防务和军事合作。11/中日战略互惠:中国给油田和生命。日本给化学武器和种族侵略。还有多少战略互惠? 案犯之一:咸宁第一书记既曹承志长兄,日军复仇潜伏者后代,在汉指挥暴力/投毒谋杀。先后在汉口奥尔马,洪山马房山打死两名妇女,用财政款了案。狂言: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日军将军勤务兵的孙女,长孙为潜江凶犯的指使干部,其父生前空军付师职)。该集团犯有23项罪。案犯之一:原武空政委康星火的儿子(日裔)与15军增编日裔,有组织做乱武汉,抢劫谋杀/投毒嫁祸/国际流氓。与听命伪满州国日裔后代指令的武汉城投人吴经文等及日裔奸商雷开阳,作案达6年有余,致死伤14人,4千人生命受威胁。同案犯二溜子(付军级)的女儿用无限的“功能”成为张万年的“孩子”。接受“黄麻”(日裔)指令,在休干所投毒超430次,与市场投毒同步。犯有17项罪。刘亚洲为李先念女婿(日裔),期间多次到武汉坐镇投毒。案犯之一:杀害爱国人士张采新(洪山中学书记)及女儿(西安农技人员)的凶手的指使者,颠覆中国政府的日裔,指令日本移民农业技术人员研究毒害中国人的食品。该研究所18人被谋杀。上二人是揭露罪行的人被杀,目击谋杀的人被灭口。住所地人许多人知情,为此成为导弹攻击的目标。案犯之一:吴星月(计划代号)有军委直派,整容人日裔到武汉实现军人价值观。60日谋杀暴力投毒45次,加实施多起流氓案。完成导弹攻击民宅,击毁北斗星。被谋杀人是:挽回2亿军私财产/推动国家全面立法/有序发展经济/开展反腐败/系统兴建水利的创导人。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发明人,针对此人的谋杀已耗纳税人的钱超2万亿。总策划为伪满州国的核心集团(日裔),暗杀是惯用手段,一军队历史案毒杀致死58人(含儿童和胎儿),受害人达1445人,其中小学生1256名(空小/八一),无一归案。此次保护死刑犯,免捕免抓的是徐才厚(日裔又名吴斌负7命。天安门事件领兵入京的头目)。80年代老干部状告武汉面粉和水果投毒,时任武汉市长的吴官正的爪牙也参与此大规模的投毒和暴力谋杀。在武汉每年有超70万人因病死于非命。在大陆中国法轮功组织被打击取缔,清龙帮受保护派遣。日裔在武汉的投毒,食品标注产地涉及23省/市,中国商品进入世界1/2的国家。毒物作用分为细胞毒/免疫毒/神经毒,形成疾病结束生命。有的毒物为低毒造成器官梗死死亡。(三鹿奶粉事件)/DIC(清朝赐毒物100%死亡)/窒息(如喉头水肿)等等均构成种族残杀和灭绝罪。从规模/范围/参加人身份,实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延续。为此每个人和国家都有权利和义务抗毒和抗战。行动起来,查毒/排毒,在国际诉诛法律为生命和平而战! 在湖北特别提到傅传作,洪湖人。该犯生前陷害9名高级干部(含救命恩人贺龙),军队历史案在汉主犯,流氓成性。其子女多次到汉组织投毒及暴力谋杀。包括八一聚会/无星月计划。让受害人残害受害人,在实行灭口。参加人达三军兵种。人们应当清楚知道:在中国的4股日本势力接受中国境外(日裔)指令,制造人类的灾难!世界灾难让世界知道!www.bdkjz.x.com 科技支持 尽快实现真普选利国利民香港五区公投是民众民主政治的呼声,利国利民。1)没有超出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力。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选举法,确认公民投票的真正效力。3)没有公投法是中国法制的局限,在宪法中没有禁止公投法的制定。否认公投的合法性就是剥夺宪制性权力。香港应当实行中国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