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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律师腾讯、新浪、百度财经深刻剖析“达娃之争
2009-5-4 17:10:37
吕良彪:达娃若无法合作可提前解散合资公司
 
                                      (作客腾迅财经会客厅)
 
近日,吕良彪律师分别接受新浪财经、百度财经、腾迅财经访谈,全面解析达娃之争,剖析达能中国的投资战略、并购战略、法律战略、舆论战略与买办战略,提出解决达娃之争全新思路:若确无法合作,可依法终止合同,清算公司,或依法由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合资公司。
 

自2007年4月以来,达能和娃哈哈围绕“娃哈哈”系列商标权归属、同业竞争、合资公司控制权等问题在海内外展开了一系列“法律战”和“口水战”。后经协调,双方将谈判期延迟至今年4月10日,目前谈判期限已过且不再有延长谈判期之说,达娃之争进入“微妙期”。

4月17日下午,娃哈哈合资公司工会委托律师、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律师作客腾讯财经,讲述“达娃之争”爆发1年多来的幕后故事、分析这场合资纠纷的解决路径和前景,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腾讯财经会客厅。最近几天,倍受媒体关注娃哈哈与达能之争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引发了我们网友们的热烈关注。宗庆后被曝逃税近3亿元是否属实?达能娃哈哈双方谈判能否继续?合资公司又将何去何从?这些问题在各方的报道和评论中都显得迷雾重重。今天我们腾讯腾讯频道请到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律师作客我们的访谈间,来和我们一起聊聊“达娃之争”爆发一年多来的幕后故事以及本次逃税风波的真实情况。坐在我对面的就是吕良彪先生,首先请您跟我们网友打声招呼。

吕良彪:网友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中国民族经济走向全球化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主持人:欢迎吕律师做客我们腾讯财经会客厅。我们都知道,自2007年4月以来,达能和娃哈哈围绕“娃哈哈”系列商标权归属、同业竞争、合资公司控制权等问题在海内外展开了一系列“法律战”和“口水战”。后经协调,双方将谈判期延迟至今年4月10日,目前谈判期限已过,而且不再有延长谈判期之说,“达娃之争”进入“微妙期”。但就在这样一个时间点,宗庆后先生近日被曝逃税近3亿元,引起轩然大波。据您所知,这一事件背后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吕良彪:我觉得我首先要感谢媒体,感谢网友大家的关注,本来这个事件是达能和娃哈哈两个公司之间的争议、纠纷,经过网友的关注,经过大家的关注,特别是媒体的一些报道,使整个过程呈现在我们公众的面前。“达娃之争”由两个企业之间的争议,演变成一个公众事件。我们通过这个公众事件对于中国的民族经济走向全球化过程当中,与跨国经济之间的博弈,有很多思考,也有很多反思,同时我们国内法律法规的完善,包括社会公平机制、税收问题,大家都给予了很多公众关注,我觉得这是社会进步非常大的体现。具体到“达娃之争”,特别是节点,我注意到“达娃之争”每一次节点都会有一些事情出现,这次“税务门”事件也不例外。就这个问题而言,我更愿意纳入到“达娃之争”宏观的这样一种大的背景之下去谈。当然,从我作为一个律师而言,我不希望在这儿说给大家爆料,或者做什么,我只是说从专业得角度做一些分析和解读。另外也不是教当事人怎么去做,而是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具体到“税务门”事件,有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个是基本的事实问题。第二建立这样一个事实上如何进行法律判断的问题。第三,这样一个“税务门”事件对于“达娃之争”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首先第一点,这件事情究竟有多深的水,或者有什么样的事件,媒体有各种各样的报道。而且针锋相对地非常多,相互都在指责对方误导舆论,有一点盲人摸象,我相信真实状态还是待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它会有一个结论告诉大家,这是比较客观的态度。第二,从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而言,我们对事件本身可以做一个判断,一个分析。无非有这样几种可能性。第一,这个钱双方原来怎么样交的,逃税案说是两部分,第一部分达能和宗庆后有一个咨询合同,付劳务报酬。第二,要给你一个股权机制激励,在海外的某公司股权给你,然后做回扣,中间有一个差价给你这样一个回报。基本上是这样两种形式。

宗庆后先生产生这些收入有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这些收入该不该在中国纳税?我们国家关于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很明显,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因为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都应该在中国纳税,除非是你在国外获得的。我们分析他应该纳税。

第二方面,这些收入应该由谁进行纳税?首先双方的义务是怎么约定的,应该是双方的协议当中约定的,现在书面的是宗庆后先生应该交这个税。但是我们也听到这样的声音,或者我们接触很多这样的情况,当初在合作的密切时期的时候,达能方面有这样的承诺,说我每次给你钱,少给一部分,在新加坡给你完税了。事实上据称,每次给宗庆后先生的钱都少了一块,到底由谁来纳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宗庆后先生以为别人给他交了,还是不知道要交或者坚决不交,这也是一个主观状态的问题。现在来看,不排除在巨大经济利益面前不去交税的可能。但是我们可能这个事情一旦出来以后,刑事风险一旦爆发,那就不是一两个钱的问题。我想任何一个理性的人,理性的企业家不可能拿自己的这个去冒险。

还有一点,我很清楚地记得“达娃之争”开始的时候,范易谋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媒体报道的,那就是“要让宗庆后下半生生活在诉讼之中”。作为公司的律师、法律顾问,首要做的就是给公司,给公司老总做一个法律风险的分析。这种法律风险有民事方面的,还有股权之争,还有达能状告国家商标局。还有刑事上的,从达能传递过来的消息,三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直在举报,另外一个在收购乐百氏的时候可能涉及到商业贿赂问题,另外就是这么一大笔收入的税收问题。我们认为,不管该不该由宗庆后先生交,先把这个税交上再说,这是控制风险的基本手段。现在有的媒体在说,这个东西是07年7、8月份就有人举报了,十月份宗庆后再去交税,然后代立案查处,似乎给人感觉是税收部门跟宗庆后进行了“沟通”,我觉得这是不符合情况的。只要不是立案你了你再来弄,而是你自己主动交的处理这个事情,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可以不去认定它的。我们国家刑法201条对于逃税类的规定非常明显,首先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我明知道,但是我就不去交,或者采取很多欺骗、欺瞒的方式少交。第二偷逃税收税额在一万元以上,占你应纳税收的10%以上,目前来看显然不符合这个条件。

主持人:您刚才说到,希望把“达娃之争”放在一个宏观大背景之下去谈,我们也看到,昨天达能公司公开表示说个税案与双方的和谈没有关系。您觉得这个会给双方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吕良彪:他们只是说“税务门”事件和达能没有关系,并没有否认是他们去举报。第二,涉及到这方面内幕性的事情,涉及到宗庆后和达能之间这种非常私密的合同问题,宗庆后自己去说这个事情恐怕不符合常理,只有一种可能性。我们的媒体、记者,我都非常相信他们的职业操守,他们不可能直接从达能那里拿这些信息给人当枪使。当然源头可能只有一个,宗庆后这边没有,只能从另外一方来。这是从常理的一种基本判断可以得出来的。还有牵扯到“达娃之争”开始以后,从达能方面传递过来的信息,就是说你在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可能要对你怎么样,我希望这不是事实,我希望大家都有非常好的诚意来沟通。

主持人:我看一些媒体的报道中,他们有这样的评论,4月10号是谈判的新节点,很多人说达能通过举报偷税的事情来给宗庆后先生施加压力,我不知道您怎么看待达能的这种手段、策略?

吕良彪:我不能说替达能下这个结论,但我的任何一个人在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时候,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我觉得采取这种手段,只要是法律规定的,那么就是一种合法的手段。包括举报对方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的刑事犯罪问题,这些都是法律允许的手段和办法。去年4月“达娃之争”爆发以来,双方围绕达能、娃哈哈未来的走向问题展开了大战,从开始有并购战、法律战、舆论战,还有双方所谓的买办战。各种各样的东西,其实说到底,无非是希望在未来的利益分配格局当中能够占据一些主动。我觉得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主持人:这个事情出来以后,大家更加关心双方的和谈还能不能继续,合资公司到底以后何去何从?您觉得他们双方是继续合作的可能性更大,还是会像有的媒体说的,“离婚了”,破裂了,不再合作?

吕良彪:首先我对达能、娃哈哈双方领导人的智慧充满信任,他们应该有足够的智慧去解决他们之间这样一种问题。我们当然可以提供一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但有些事情,恐怕不是以人为的意志为转移的,“达娃之争”将来向何处去,大家希望和平解决这个问题,所有的争执其实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格局当中多争取一些属于自己的利益。但我觉得前提是解决问题的诚意,以及双方沟通的合适方式和技巧,以及利益再分配的这么一种方案,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再分配,这是重要的东西。

目前来说,双方都会有一些指责。我也在反思,我们总在抱怨,娃哈哈满腔诚意也好,好像没有感受到达能的善意,似乎感受到来的都是一种非友善的东西。我想这可能是事实。但另外有一种可能,是不是双方存在一种文化上的差异,或者是沟通上的差异,或者其他因素,使双方没有达到一种很好沟通的状态呢。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双方的战略有没有可能再继续合作下去?如果双方的战略没有可能再继续合作下去,或者说实在一方被伤害太深了,无法合作下去,我觉得也有其他的解决办法。我一直是“达娃之争”所谓的主和派,我不主张非常愤怒地用口水解决问题,任何诉讼,任何舆论战都是为了解决问题经历的这么一个过程,必然需要经历的过程。双方把牌打出去,你要达到一种和谐,你得动心,你得想达成一致,而且达成一致得自己情愿,如果自己手上还有什么牌没出,可能心不甘,情不愿。我觉得双方走向和谐,走向问题的解决必然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当中发生一些什么问题都很正常。

至于未来的走向应该说有多种可能。前面是说双方经过三次谈判,确实我非常遗憾没有达成这样一种一致的意见,各种原因,媒体报道的也很多,我就不再重复了。我非常希望还能有第四次,双方本着这样一种包容、宽容、善意、和谐去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有这种可行性的。前提是必须存在的,不存在我要跟你同床共枕,手里还拿着一个刀子捅你,一方面你要跟我合作,一方面说我是罪犯,把我弄到牢里面去,这个可能是有问题的。合作的方式也很多,包括重组、上市等等,分的方式也有可能,比如说达能退出。我们注意到强制并购的时候,达能提出并购51%的娃哈哈股份,开价是二十多亿,而他卖自己提出的是二百多亿,这可能不是一个非常有诚意的谈判态度。

还有一点,我今天提了一个观点,如果一方确实没有这种诚意,或者伪装这样一种诚意,但是背后做很多不应该做的事情,以至使双方没有办法进行合作,就像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当判决它离婚,可以启动司法程序,可以提前解散这个公司,这也是一种全新的思路。以前我们总是在保持公司的这么一个条件下谈未来,我觉得这也是一种解决办法。清算公司,该属于谁的就属于谁。

主持人:您刚才说,双方继续合作有合作的方案,实在谈不成的话,分也有很多种选择的路径。在您看来,如果他们能够继续合作的话,可能会采取怎样的方式?您觉得双方如果取得突破的话,那么这个突破点是什么,什么样的方式对双方未来都是有利的?

吕良彪:可能性我刚才都提到了,最合适的选择,我还是相信他们自己的选择。清算公司是最彻底的一种办法,如果双方实在有这样一种司法的程序在这个地方,这种方式对于双方理性的考虑和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是有帮助的。

主持人:我知道您一直在跟进娃哈哈和达能之争的纠纷,您之前和和君创业的李肃和您的同事钱律师都一块做了努力,现在达能和娃哈哈的纠纷有没有一些新的进展?在您处理这些纠纷的过程当中,例如像商务部这样的国家主管部门,他们对于纠纷有什么态度,有没有给出一些建议?

吕良彪:你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发展中国家,或者任何一个国家,对这样一种全球化背景之下的法律战略问题,特别是发达国家,他们对这样一种外资的并购,外资的进入是有一整套的法律体系。我们中国这套法律体系开始完善,最主要的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公法方面,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像我们提到的税务问题。并购方面,像商务部等几部委06年9月份发了一个关“于外商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的相关规定》,是商务部十号文,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的企业,就是外资进入国内,能够投向哪些产业,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国家对它是有一种控制。我们国家也有很多,我们在走出去的时候,我们在美国的并购,包括中航油、中海油,商业谈的都很好,双方都乐意接受了,但是美国政府、加拿大政府就是把你否决掉,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国家经济安全,或者说就是不喜欢你,不乐意你到这个地方来,或者有议员进行游说等等。我们现在对于反垄断,国家经济安全、反不正当竞争,开始都有一种公法的调整。

另外就是双方之间司法的调整,比较集中地在《公司法》、《证券法》里面,如果公司之间发生了诉讼,包括这次我代表娃哈哈工会起诉达能,这些的东西在我们国家越来越完善。在清算方面,像《公司法》183条和其他相应的法律法规也都规定的非常明确。公司重整、上市,商务部原来的外经贸委的相关文件,包括中国《证券法》、《公司法》规定都很明确。所以解决“达娃之争”,公法和私法依据在中国都是具备的,任何一种法律操作我们都可以很顺利地向前进行,可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是针对“达娃之争”这样一个民事诉讼而言,我们经过认真的论证我们是有非常的信心去把它做好的。但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希望和谈解决问题,希望双方都真正拿出诚意来。

主持人:您之前写过一篇文章,就是《达能的中国战略向何处去》,指出了达能在与国内企业合资过程中采取的一些“手段”,剖析了这其中达能在并购、法律、舆论等方面的战略,您能和我们网友详细介绍一下达能的这些战略吗?

吕良彪:一方面我要感谢达能,达能在中国这十年的并购,中国经济、生活当中的这样一种努力,给我们很大的启发,给我们很多的教育,我觉得应该感谢它。对于中国的民族经济更好地走向世界我觉得是有启发意义的。第二,我要感谢宗庆后先生,他所领导中国经济和强大的跨国经济之间的这样一种博弈,带给我们的震撼和思考应该说是非常大的。

具体到达能,07年以前我都是把它作为一个成功的样板告诉大家,96年进入中国,到06年的时候,它已经投资了中国乳品饮料行业七大龙头企业,包括正广和、益力、汇源、蒙牛、光明、娃哈哈、乐百氏,每一个都是叫的响的企业,这些企业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那种“人家不要了,我拿过来”的做法是一个鲜明的对比,达能都是高起点的并购。同时他们是并购中国七大龙头企业,这些企业都有相互的竞争关系,我都能够派出董事掌握你们的核心机密。而且这些企业,06年我看到的企业是接近四百个亿的营业额,可以想一想,达能已经相当程度上把中国乳品饮料这个市场当作它全球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说在中国这个市场上是叱咤风云。不过现在,光明退出来了,蒙牛离开了,娃哈哈又怎么样,都合作不下去,达能在印度和印度的企业也“离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我在反思。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和中国企业做出国门,有很多案例。我觉得达能的战术非常有效,但是战略出问题了,第一个就是战略方面的问题,投资战略,任何投资人都希望投资利益回报的最大化,为了达到这样一种利益,可能有很多手段,中国人讲度、平衡、均衡,投资商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当中,和东道国总是有一些突出,如果过度伤害东道国的经济、感情和其他一些问题的话,这个注定要出现问题。所以处理跨国经济的时候一定要有度,如果贪婪无度肯定要出问题。这种无度可能表现在对中国法律的漠视,中国感情的漠视,中国习惯的漠视。这样的话可能就会有问题。

第二个是并购战略,首先在控制公司股份方面非常有经验,06年,合资之初说的是娃哈哈集团控股39%,娃哈哈美食城控制20%,达能控股41%,宗庆后觉得我控制是最大的,但到真签合同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个金加公司,这是达能在新加坡注册的一家公司,注册这个公司就是为了控股娃哈哈,在那边不做业务。两边加起来形成一个公司,控股51%,谁控股了金加公司,就相当于控股了娃哈哈。金加成了达能的全资子公司,那么娃哈哈也就成了它的控股公司。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些办法。汇源股份开始只占20%,后来通过反稀释条款,使它的股份到了24%。我们看到的是汇源集团成熟了,通过增发,又回到了20%,我看到中国企业这样的进步,我很兴奋,很愉悦。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中国企业走向世界,要聘请专业人士,它不是成本,而是投资,会获取非常大的回报。

达能在控制公司方面也非常有经验,比如说董事会,郑万河占50%的股份,但同样要求要比你多一个股东,理由有各种各样的,反正控制这个董事会。它对董事会的权限进行一些科学的设定,比如说有些董事是一致通过的,有些是单方有否决权的,有些是简单多数就可以通过的,这里都把总经理的任命为简单多数通过通过。另外在合同章程之中给中方经营者设定很高的任务,你完成不了就走人。在乐百氏的何伯权就是这样,你完成不了就给你踢出去了,整个乐百氏就完蛋了。娃哈哈如果不是有宗庆后这样非常强势的人物,不知道会不会重蹈乐百氏的覆辙,我相信这样的情况任何人都不想看到。跨国公司并购的时候往往是占你的股权,全你的经营队伍,雪藏你的民族品牌,这个中国已经有了很大的教训。

第三方面可能是法律战略的问题。达能作为一个在全球有熟练法律事务经验的跨国经济,非常厉害。从“达娃之争”当中显现的非常厉害,第一个是管辖权,他们和中国公司的合同,都有在国外的管辖权,给发展中国家的这些企业造成一种恐慌,因为你没到过外国。我们通过股东代位诉讼的研究,娃哈哈工会执代会作为娃哈哈集团的股东,属于独立的民事,成功地冻结了它的一些股权,无论是对于司法还是解决问题都是很好的创新。这是程序上的。实体上我觉得是更主要的问题。第一大问题是商标侵权的问题,这是它开始提出来的问题。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呢?我出了一个法律意见,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认可,但我注意到在斯德哥尔摩仲裁当中已经不再提这个商标侵权的问题了。06年商标转让合同,商标没有批,就无法解除。双方签了一个商标许可合同,有两个版本,国家商标局批的合同,相当于普通的许可和再许可,我让你用,你也可以再让别人用,在发生冲突的时候,肯定是法律效力高的优先。任何合同约定都不能够违反强制性法律的要求,变相转让商标是不允许的。其实娃哈哈企业在成立之初就有三种主体,包括娃哈哈的股东、娃哈哈合资企业和大量非合资企业,开始都是一直并存的,在2005年双方签了一个合同,补充协议里面允许这些非合作企业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还有一个同业竞争的问题,像新疆等地区已经判决了,认为宗庆后没有同业竞争。相反可能达能有一些问题。现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更多的是,达能作为公司大股东,却没有办法对公司进行有效控制,公司可能沦为空壳,法律的控制权是给你的,你实际上不具备管理和控制公司的能力。这是两个概念。当时说达能要撤回娃哈哈三百名经理人,我当时做了一个声明,你行使你的股东权利,但没有权利伤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法律战略的基本问题,我还可以做很多剖析,时间原因就不详细谈了。

第四方面就是舆论战略。达能非常善于运用各种手段,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实现它这种战略目标的这样一个企业。像法国总裁萨科奇访华,达能不惜冒着冒犯中国司法的恶名,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包括当时百事要并购达能,达能在法国境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保护法兰西瑰宝的活动。在我们国内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能我们中国人非常含蓄,非常善于做反省,所以我们更多的是反思自己有什么不足,或者无形当中希望得到一些,比如媒体,我没有指责的意思,我也做过媒体,做我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的记者,我记得一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新闻大家肯定追逐。但也在所难免,成为对方的代言人等等。通过这种舆论战,制造出大量的媒体泡沫和舆论泡沫,这种媒体泡沫、舆论泡沫非常大,非常可怕,有的就可能引发一些引导公众非理性的情绪宣泄,或者引发公共权利的启动,对私权利之争进行一种干涉,这就达到了它的目的。

还有一点很重要,跨国经济本土战略到哪里都有的“买办战”,一个是物质买办,还有一个就是精神买办。精神买办有两类,第一国内有一帮人不是希望反思吗,就提供给你反思,让你反思的结果有利于给别人施加压力。比如民族精神、中国人素质等等。另外激发仇富心理或者是心态不平衡的心理,某某已经是外国人了,某某的资产都已经到外国去了,这样的事情也是比较让人讨厌的。人本能都有一种希望自己做的更好的心态,有些事情别人可能不服你做的好,可能你的同行,或者其他专业的人,可能就看你不顺眼的人,这种情绪调动起来,我觉得都是很正常的情感宣泄,但汇聚成一种力量之后我觉得就很有意思了。

主持人:您刚才剖析了达能在并购、法律、舆论方面的这样一些战略。我听的出来,包括娃哈哈在内的中国企业,确实与之相比应该说还有一定的差距。现在很多中国企业比较热衷于和外国企业合作,包括从资金的角度或者是技术的角度,都愿意和外国的大型跨国企业合作。可是出现的状况确是,想以市场换技术的,丢了市场而得不到技术,想“借船出海的”,自己没出得国门去,倒“引狼入室”来。您觉得这次“达娃之争”当中,娃哈哈应该吸取怎样的教训,面对外国的并购和策略,中国企业应该怎样运用他们的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吕良彪:你刚刚说到这点,让我想到一个词叫“与狼共舞”。与狼共舞可能有几种可能性,第一种我们民族的个性,比较善良,比较文弱,比较内敛,比较含蓄,不像别人那样张牙舞爪。第二,可能缺乏足够的信心去做,我觉得中国民族企业应该有足够的信心,这种信心是源于中国不断崛起的信心。中国国内经济好的态势和中国国内经济必然向全球发展的这样一种态势,我觉得这点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所以首先应当有信心。

第二,我今天做这个节目当中没有任何指责任何一方的意思,各方使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谋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都不应受到指责。就像一把菜刀,拿去切菜可以,拿去杀人也可以,我们不要指责这把菜刀。我们在走向国际当中,自身的准备一定要做好,有足够的信心,像一个武功高手一样,自己要非常强壮,各方面结构要非常好。第三方面,你要有竞争的矛,要有核心竞争力。比如说联想和IBM的并购业务,IBM把它的PC业务给联想,控股了联想百分之十几的股份,联想也获得了IBM的PC业务,这个东西对于IBM来说是一种战略转移,是一种高层次的战略转移,它是非常成功的。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承接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梯度的移转、转移下来的东西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也有很大的风险。从目前的联想财务运行状况来看非常好,它的股价应该说比它原来合资的时候涨了百分之一百以上,财务状况是很好的。但是我们要目前看到危机感,因为和IBM的并购是有条件的,五年之内可以在PC业务上使用IBM这个品牌,之后就不能再使用IBM的品牌了,离开IBM的品牌,联想PC业务还有没有核心竞争力。如果在这段时间当中塑造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自身品牌已经足够拓展这个市场,那么你就完全可能稳坐第三大PC生产商,甚至到第二、第一,那么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否则就是丢了股份,又折市场的情况。这个没有一个必然的东西。关键在于你怎么样去做,怎么样选择你的战略。谈到信心问题、战略问题,我觉得还有一个专业的问题。韩愈说过,“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但如果善于借助各种外能、外脑可能会使你达到很高的境界,企业家和将军一样都是自我实现的人物,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人物,但很多问题在决策之前必须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万商集团总裁的讲一句话,请专业人员是一种投资,不是一种成本,不要不舍得。

第三,任何发展都无法超越过程。我们在和外资“与狼共舞”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经验,我们走出去的路肯定也是无法超越过程的。法国有一个著名的人物叫拿破仑,他说中国是东方睡着了的狮子,据说二十一世纪是亚洲的世纪,很大程度上是中国的世纪。中国企业家,中国企业,中国政府怎么样合起力来,使中国“绵羊”不要被“狼”吃掉,使我们变成一个强大的狮子,在全球经济当中发挥我们应有的贡献和作用。这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去考虑的这样一个问题。这也是我必须再一次感谢达能,感谢娃哈哈,他们带给我们这样一种非常深邃的思考。

主持人:我们今天非常高兴一起和吕良彪律师分享了他对于“达娃之争”,以及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真知灼见,时间关系,我们访谈马上就要结束了。最后请您再对网友,或者对那些希望走出去,闯荡更大市场的企业给一些忠告或者祝福。

吕良彪:首先感谢网友,第二非常希望达能、娃哈哈对“达娃之争”有一个非常理性、好的解决模式。第三,祝愿中国的企业,中国的企业家能够很好地控制和管理风险,健康地成长,能够好好地中国社会主义是经济,能够在世界民族之林、世界经济之林,具有我们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有的地位。谢谢。

主持人:再次感谢吕律师,也谢谢网友对于我们的关注,我们近期会陆续推出对于各方企业的一些访谈,也请各位网友注意我们页面上的预告,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我们财经频道。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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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 我以一个医生的名义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1、从2007年7月—2009年10月,在中国武汉发现大规模食品投毒,目击25、1000次。检出毒物370种以上。又发现药品54种,中药76含成分外毒物92种。其中标签注明丹麦、美国、德国、法国制造。奶粉属于荷兰、法国、新西兰、瑞士制造。有些构成一级谋杀 。中国VT播发含毒奶粉的广告扩大事态。在2008年5月,法国经国际结构检出300有毒食品.(武汉.)在中国由长期食用含毒食品、药品导致的健康状况:尿酸指标从1995年到2004年上升一倍. 癌症在20年发病率上升100%。胎儿畸形占7、5%。神经系统的损害致神经衰弱、高血压,在中老年人占80%。精神分裂发病率占世界首位。内脏损害发病率两次成倍上升。这不得不震惊人们。如此的投毒与用化学武器相当。行动有专业水准,是伪满州政府有日本血统的人,166万日本移民的后代和100万日寇后代共同完成。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残害中国人是罪大恶极。中国制造的商品进入世界,残害也进入世界。番茄酱第二国,在两批次检出25种毒物。所以推荐《直观检测方法》:用显微镜、卤素光源,观察一种物质在物理反应后的色线和带。先滴水可见不溶物质形态和显色,再分别滴高锰酸钾、氢氧化钠、盐酸,可见反应后的形态和显色。观察时调节焦距,在各层显示比重不同的物质,在周边有色线和带。 有化学基础的人可初步判断毒物和反应后的新毒物。能揭开人类灾难的秘密,为生存抗争!2、在2002年世界发现非典流行,引起世界的恐慌,许多人死亡、、、、、最终人类战胜了它。但是留下人为作案的痕迹。(1)非典不符合流行病学的规律:季节、地域、人群不能发生流行。(2)非典人和动物共患在时间不能发生。在实验室需要几次基因处理才得到。 在自然界需要(50年X几次)以上的时间.而且有前提条件。 (3)在世界流行非典被检出的基因正是实验室处理的不同阶段病毒。这一人类的灾难正巧在反恐时期。日本极力掩饰发生时间和首先使用细菌武器的国家。中国是抗击 典最隆重的国家。中国的医生异常活跃在世界舆论 。之后有翻版禽流感和猪流感。A-H1N1病毒被称没有季节性,跨地域传染。此时正是中国大规模投毒最严重时候并被揭露。如此的正巧不能排除人行为的灾难。而且病毒具有生物特性:没有完整的酶系统,不能离开生命体生长,向远离原宿主的人群流行。现在中国央视报道:甲型H1N1流行7个月,在世界的学校流行呈上升状态。所以建议:检验对比在世界流个行的病毒的基因。 锁定实验室查出罪人。全世界联合起来,完成人类使命,消除人类灾难!Regiserion medical man 20044214420106;degree number420196195609184845 Fax0086-027-87458961 reportd people wangxinxin In 31 dctomber 2009 on wuhan the china 检出:大米含7种毒物,小麦粉含5种苯化物、4种化工粘合剂, 占45%以上。食用盐有87种毒物和25种放射性物质(高和中放射)6种。食用油含16种毒物和6号汽油。白糖含8种毒物,其中有致精神分裂的毒药。降压药含32种毒物和放射性物质.在2009年8月7---11日,对水检查5次分别:含毒物4种;12种;40种和一种透明袋状生物;6种;17种。后又检出水毒物达59种。 这里告诉人们:我是在传说的北斗星。现在北斗星已经被日寇击毁。但我仍在为中华民族复兴。我号召:在全世界的华人和世界人民一起为人类生存抗争!每个受害人和国家都有索赔的权力。关注中国政府。 在中国武汉现代语:1日裔定义的反革命不犯法,反对盗窃科技成果和抢劫大宗房产。2/大功臣是个大钉子,他在我们动不了他的女儿——中国最后皇帝(伪满为男) 3/反恐最大成果是导弹攻击民宅和北斗星。4/在世界最大的消音器是谋杀和蒸发(最近一个是卓林)。5/能犯罪的人有才,功能最多/最强。6/公仆,最响亮和美妙的名字。他们是流氓也不犯法。财政是后盾 7/改革成果判死。刑不逮捕。名利双收。8/市长宣布:对有暴力的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由中级公安局执行。旁观者说:新任务,暗杀反革命可以当烈士!书记道:在法律之上,是保证绝对领导。8/日本专家搞‘循环经济’,狂挖狂盗陵园(远古皇帝、秦、汉、唐、明),彻底革死人的命。清代是无产阶级例外。10/非常状态:梁光烈国防部长雄赳赳扛着三八枪和高射炮,与两战败国(日本、泰国)谈战略防务和军事合作。11/中日战略互惠:中国给油田和生命。日本给化学武器和种族侵略。还有多少战略互惠? 案犯之一:咸宁第一书记既曹承志长兄,日军复仇潜伏者后代,在汉指挥暴力/投毒谋杀。先后在汉口奥尔马,洪山马房山打死两名妇女,用财政款了案。狂言: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日军将军勤务兵的孙女,长孙为潜江凶犯的指使干部,其父生前空军付师职)。该集团犯有23项罪。案犯之一:原武空政委康星火的儿子(日裔)与15军增编日裔,有组织做乱武汉,抢劫谋杀/投毒嫁祸/国际流氓。与听命伪满州国日裔后代指令的武汉城投人吴经文等及日裔奸商雷开阳,作案达6年有余,致死伤14人,4千人生命受威胁。同案犯二溜子(付军级)的女儿用无限的“功能”成为张万年的“孩子”。接受“黄麻”(日裔)指令,在休干所投毒超430次,与市场投毒同步。犯有17项罪。刘亚洲为李先念女婿(日裔),期间多次到武汉坐镇投毒。案犯之一:杀害爱国人士张采新(洪山中学书记)及女儿(西安农技人员)的凶手的指使者,颠覆中国政府的日裔,指令日本移民农业技术人员研究毒害中国人的食品。该研究所18人被谋杀。上二人是揭露罪行的人被杀,目击谋杀的人被灭口。住所地人许多人知情,为此成为导弹攻击的目标。案犯之一:吴星月(计划代号)有军委直派,整容人日裔到武汉实现军人价值观。60日谋杀暴力投毒45次,加实施多起流氓案。完成导弹攻击民宅,击毁北斗星。被谋杀人是:挽回2亿军私财产/推动国家全面立法/有序发展经济/开展反腐败/系统兴建水利的创导人。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发明人,针对此人的谋杀已耗纳税人的钱超2万亿。总策划为伪满州国的核心集团(日裔),暗杀是惯用手段,一军队历史案毒杀致死58人(含儿童和胎儿),受害人达1445人,其中小学生1256名(空小/八一),无一归案。此次保护死刑犯,免捕免抓的是徐才厚(日裔又名吴斌负7命。天安门事件领兵入京的头目)。80年代老干部状告武汉面粉和水果投毒,时任武汉市长的吴官正的爪牙也参与此大规模的投毒和暴力谋杀。在武汉每年有超70万人因病死于非命。在大陆中国法轮功组织被打击取缔,清龙帮受保护派遣。日裔在武汉的投毒,食品标注产地涉及23省/市,中国商品进入世界1/2的国家。毒物作用分为细胞毒/免疫毒/神经毒,形成疾病结束生命。有的毒物为低毒造成器官梗死死亡。(三鹿奶粉事件)/DIC(清朝赐毒物100%死亡)/窒息(如喉头水肿)等等均构成种族残杀和灭绝罪。从规模/范围/参加人身份,实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延续。为此每个人和国家都有权利和义务抗毒和抗战。行动起来,查毒/排毒,在国际诉诛法律为生命和平而战! 在湖北特别提到傅传作,洪湖人。该犯生前陷害9名高级干部(含救命恩人贺龙),军队历史案在汉主犯,流氓成性。其子女多次到汉组织投毒及暴力谋杀。包括八一聚会/无星月计划。让受害人残害受害人,在实行灭口。参加人达三军兵种。人们应当清楚知道:在中国的4股日本势力接受中国境外(日裔)指令,制造人类的灾难!世界灾难让世界知道!www.bdkjz.x.com 科技支持 尽快实现真普选利国利民香港五区公投是民众民主政治的呼声,利国利民。1)没有超出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力。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选举法,确认公民投票的真正效力。3)没有公投法是中国法制的局限,在宪法中没有禁止公投法的制定。否认公投的合法性就是剥夺宪制性权力。香港应当实行中国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