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时代》讲演摘录
愿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
愿诚信成为我们的本能
愿艺术提升我们的品味
——题记
——改革开放三十年,正是中国迈向现代化的伟大历程。中国的现代化包括三个内在维度:以民主宪政为特色的政治现代化,以市场经济为特色的经济现代化,以公平、自由、文明为特色的文化现代化。法治的精义在于权利与权力的博弈与制衡,市场的核心在于以各类资本为载体的权利间的博弈,文明的本质是先进与落后、科学与愚昧的博弈——迈向“权利时代”构成中国现代化这一伟大事业的基本旋律。
公民是人民的法治化用语,作者始终强调社会变革中的民生问题与公民的社会参与。
——政府投入最重要的,绝不是去建高楼大厦和地铁公路,而是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发展,更重要的不是政绩和面子,而是民权保障,让老百姓活得踏实安全,有安全感、有信心去花钱。
建议通过给百姓发放购物券的形式,让公民自主选择参与社会发展。
——与其降息刺激经济,莫若减轻社会负担:一是加强机构改革:精简机构、裁撤冗员、规制权力。二是减轻税赋标准,还利于民。直接具体措施则是包括减税减费,减轻农民负担,免除农业税;减轻企业税负;免除不必要的费用。藏富于民、还利于民,减轻社会负担。三是减少或降低垄断利润,诸如石油、通讯、房地产等等。
关于民主法治建设:
——“民主理应倾听不同的声音,既要少数服从多数,也要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尤其后一重含义在中国长期被人为忽视,理应引起应有之重视。”
——“没有程序规范的权力必然是滥用的权力,没有法律救济的权利是空洞的权利。”
——“只有公民权利对社会公权力具备一种有效的制衡,所谓民主法治才能施行。任何时代,公众的参与都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关于社会矛盾的和谐处理:
——我们不是“仇富”而是“仇腐”,仇恨的是权力和不义之财的结合,是对公共资源的非正当攫取,是一个缺乏对权力制约导致公共资源和财富被非法劫取的问题。更深层次,则是社会公平问题,是对“改革开放为什么?”、“发展成果究竟被谁享用?”、“社会公共资源的权属和分配规则是什么?”这样一些基本问题的深刻拷问。不能很好的回答这些问题,中国的和谐发展将面临巨大危机。
——“要给中国百姓一个体面的、制度性的、可期待的救济途径。中国百姓解决问题,向来需要向清官喊冤、需要众人关注,这是一种无奈的现实。”
作者主张“律师是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对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进行了理性而尖锐的批评:
——政府的行为对社会有一种示范功能,政府决策的失误、行为的失范,都将给社会造成极大损害:现今中国的官员,由其直接上级任命;中国的官场生态及官员“政绩”考核的可笑性,决定中国的官场生态呈现出一种“太监心态”:在我任内,为求短期政绩不亦竭泽而渔;为哄上司高兴不惜吹牛造假。这种政治生态,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对于公安、检察机关派员进京抓记者,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记者受贿违法;为对抗监督而抓记者违宪。要时刻对权力保持警惕。”
——就陕西“周老虎事件”作者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政府拖拉是一种失职,刻意拖拉是一种渎职。”面对江西发生的“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致六人死亡事件”,作者针对案件发展的人为障碍指出:“权力的神秘化与公开化,是人治与法治的重要分野。人为地控制信息,必然破坏社会稳定。”作者极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无论是给省长发《律师函》,还是申请国家保密局对刑事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鉴定,都是富于创意的实践。
这需要良知,也需要勇气和智慧。
对于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的途径,作者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思考:
——“一是党内民主的问题。中国的问题绝不单单是共产党的问题,更不是把共产党换了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党内民主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我们现在提到了执政党能力建设问题,提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问题,这是执政党一个自省的问题。据统计,腐败问题百分之四十四发生在‘一把手’身上。部分地区党委也开始有一些很好的实践,比如说原来书记决定的事情,到书记办公会,再把书记办公会的权力下放到常委会,再把常委会决定干部这些权力扩大到党委会,决定一个干部是党委集体决定的。这种来自执政党内部的积极的动向是值得关注和欢迎的。”
“二是权力的自我规制。这既需要权力依照程序和规则行使,更需要公务人员内心对权力、对法治的敬畏。”
“三是来自权力外部的、多元化的监督。像在野政党的监督,媒体的监督,公众的监督,程序监督,还有民间力量等等其他的一些监督,以及来自人类普适价格观的国际影响等等。”
——“权利反腐”与“权力反腐”共同构成了反腐败关键的完整体系。“权力的制约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来自于权力的内部,典型者如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中的监察权。从古至今,来自权力体系内容的制约并不缺乏。另一个是来自于权力的外部,是否有权力之外的力量对权力的监督是法治与人治的重要分野。体制内部的“权力制衡”与外部的“权利制约”构成权力制约和反腐败的完整体系。来自权力外部的“权利制约”总结起来有下列方式:第一种是在非执政党的监督制约,以公众集合体的形式对权力的制约;第二种是公众传媒,集合个体力量形成“公众意志”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第三种是程序公正的力量,通过独立的司法对行政行为进行考量,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说“不”;第四种是民间财富的积累。民间财富的增多打破了国家对社会物质财富的高度垄断,这是权利监督制约公共权力的基础。
作者结合时政指出:
——任何时代,社会的规则不能为公民权利的救济提供法定的途径或法定途径不能起到应有作用时,“梁山”式的权利自救也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正义实现路径了。网络集合公众意志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是典型的“权利反腐”。这种民间的“权利反腐”与体制内“权力反腐”共同构成完整的反腐败体系。
——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网络是公民“看住”权力这一“笼中猛虎”最重要的平台之一,切不可以“规范”之名行约束乃至限制、变相禁止之实。网络表达、监督纵有不尽人意处,亦不得“因噎废食”。
讲演对传媒与宪政与有深刻阐述:
——媒体集中分散的、弱小的、个体的公民意志形成相对集中的、强大的公众意志,使公共权力改变不合理规则,这种从新闻影响力到制度影响力的过程,是法治的基本思维与路径。
——传媒所监督的,理应是一切公共资源,权力作为最为集中与优质的社会公共资源,尤其应受到传媒作为人民群众耳目与喉舌的监督。媒体具有天然分裂的工具价值,既可成为权力的工具,亦可成为制约权力的工具。中国法治需要为宪政、为人权、为监督权力而呐喊的公共传媒。
作为法律专业知识分子,作者行走于著名学府、专业培训机构、企业之间,为企业家、政府官员、专业人士讲解投融资战略、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境内外上市融资的战略与技巧、公司治理、跨国并购的法律风险控制、投融资争端解决艺术等。本书也收录了部分作者在北大、清华EMBA班、总裁班的若干专业性演讲:
——国企改制是一个宪政问题。
社会财富因权力因素成为国有,国有资产因权力因素被非法占有导致流失。只有把权力管好了,国有资产才不会落入少数人腰包;只有把权力管好了,真正的市场经济才可能在中国建立;只有把权力管好了,中国人才可能有公平可言。
国有资产的流失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律问题,更准确地说是权力与制约权力的问题,是一个宪政问题。看不到这一点,治理国有资产流失乃至国企改革都注定要走入死胡同。
——任何风险都将戴着法律的面具出现;可怕的不是风险,而是面对风险的浑然不觉;法律理应成为违法者的达摩克斯利剑,更应成为守法者维护合法权益的利器。
——相对过剩的资金追逐相对稀缺的有价值项目;相对过剩的企业追逐相对不足的资金供给。——这就是我们的基本国情。
“投”不是一个静态的行为而一个动态的全局的过程;“资”不仅提货币化的资本,而是包括货币化与非货币化的各种资源。
他始终以“导师的状态”和“丫环的心态”,对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们布道:
——在当今“经济市场化、市场国际化、政治民主化社会法治化”时代,企业竞争呈现“国内竞争国际化、全面竞争立体化、规模竞争垄断化、无情竞争两极化”的激烈态势。企业家不仅要“低头拉车”,管好企业,也要善于抬头看路,认请形势,整合资源,引领企业向前发展。
——企业家要成为“用人之人”,善于驾驭“可用之人”。要学习刘邦、刘备、唐僧、宋江这些人物身上的“无能之能”、“容人之量”与“用人之才”。
——企业家超越人才物、产供销,一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把握企业方向(决策力)、团队(组织力)、文化(精神力),犹如一个斗士要有强健的体魄;二要形成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形成比较优势,犹如一个斗士要有锋利的矛;三要强化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犹如斗士要有足够安全的防护盾牌——法律不仅仅是企业的盾牌,同时也是企业发展的利器,是利用规则杠杆推动企业发展的利器。
——企业家影响社会的方式有三种
一是企业模式:即通过企业产品、服务、就业、纳税、功能等发挥影响力;
二是政治模式:即企业及企业家通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介入、社会宏观决策和具体事务的影响社会,有时甚至包括官员的任免与升迁;
三是文化模式:其典型者如潘石屹的博客、唐骏的忽悠等。
——社会进步离不开社会财富的增长。企业是社会财富最主要、最基本、最直接的创造者;而企业家,则是社会生产的具体组织者,社会财富最重要的创造者,现代社会最稀缺的资源,和平时期的英雄。社会激烈变革时代,各种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容易集中在企业家个体身上。企业家的命运折射时代特色;企业家的落马皆因法律风险。
——企业尤其要建立应对风险紧急预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其一,当企业核心人物不能决策时,企业决策的梯次和机制是什么;
其二,危机发生时,企业外部的政府、媒体、专业人员等资源是什么;
其三,危机发生时,救命的资金在哪里;
——企业家一定要“懂政治”:一要摆正自身位置,充分考虑政治正当性问题;二要保持与政治人物的适当距离;三是在运用公共资源、满足公共需求与保持自身企业独立性之间找到均衡点。
——传媒时代,企业家一要端正面对媒体的心态与战略;二要从容面对“媒体泡沫”;三要能有效应对因媒体杀伤力所致的公关危机;四要善于运用媒体打造品牌;五要善于运用媒体造势维权。
——企业家要和法律专业人士,尤其是律师,成为“终身情人”;要有效防范各种刑事风险、行政风险和民事风险。企业家要提高个人修养,提升处理社会矛盾的艺术,避免无谓地陷入矛盾焦点,引火烧身。企业家要加强学习,学会自我调适,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有“文化”的企业才能保持可持续协调发展,企业的竞争终极意义上是企业文化的竞争。一个企业一定要找到文化,哪怕没有文化也要装作有文化。文化就是长期的一种习惯,你习惯了会融入到你的血脉里面,它就会产生作用。
企业的文化战略,一是作为企业凝聚力的文明价值理念,要营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尊荣感”与“归属感”。二是作为企业形象进行市场拓展的文化战略:中国的百姓和媒体,往往都是崇拜并痛恨强者,同情而鄙视弱者,认可且敬佩智者。所以马云、史玉柱、熊晓鸽、牛根生,无不粉墨登场,到“赢在中国”的舞台上“展示风采”。他们无一例外地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曾经艰苦奋斗并取得辉煌的“智者”而非单纯的强者,妙语连珠指导、点拨他人创业之路,展示自身人格魅力,在此过程中,企业的品牌、企业家的形象,也就一点点迅速树立起来。
——产权风险是企业家第一大风险:产权不明晰不仅可能为他人做嫁衣裳,甚至有牢狱之灾;即使两口子,也要算清帐;法律上是你的,才有可能是你的;法律上是你的,未必就是你的,权利需要斗争;不是你的,千万不要假装是你的。虚假注册、抽逃资金、国有资产流失、偷税、贿赂,是打倒企业老总最常用的东西。政府换届往往面临着新一轮的“洗牌”,是企业面临的一个特别时期。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是理顺企业产权,二是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确立企业“游戏规则”与利益分配原则和方法。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说到底就是为了防止企业家的恣意给公司带来的损害。
法人治理结构出问题,弄不好是会死人的。上市公司造假,无异于公然抢劫。
“一言堂”的决策机制,给企业带来祸福都是巨大的;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公司不出事才怪。没有品格的管理者,必然使企业面临风险。
公司《章程》是企业自治的“宪法”,《公司法》是平衡公司、股东、第三人和国家利益平衡的根本大法,必须充分重视。
对于日益融入世界的中国民族经济,作者结合自身研究和实践,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过程中,法律环境的复杂性、合作方(博弈对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文化的多样性与非共容性等因素,都使中国企业在跨国并购过程中面临更为复杂的法律风险。专业人士的参与绝非成本,而是投资。
——民族品牌是民族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安全重要的因素。
——跨国经济投资利益的最大化与东道国民族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一对永远的矛盾,和谐发展则共赢;跨国经济为追求自身利益不惜伤害甚至牺牲东道国民族产业,或东道国的盲目排外,则矛盾与斗争在所难免,处理不当必然导致双败的结局。
作者作为这个社会的法律职业人士,经历了从律师到法官、又从法官到律师的轮回,绝不满足于“坐而论道”,而是身体力行地处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中包括若干影响性事件;从“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到“中部崛起”,良彪参与处理的投融资及并购改制纠纷涉及金额数以十亿计的;同时,对中国民族经济走向世界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有益的实践。在全球瞩目的达能娃哈哈跨国商战中,作者帮助中国企业与跨国经济展开激烈的舆论战、法律战、政治战和并购战,不仅使中国民族经济企业迅速摆脱被动,也使国人对跨国经济的投资战略、战术有了深刻认识,对于中国民族的全球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充分展示了中国律师的胆识与谋略。作者在总结“达娃之争”时指出:
——“达娃之争”绝不仅仅是一场单纯的诉讼,甚至不仅仅是一起投资争议,而是中国民族经济在融入全球化过程中一场“具有经济意义的司法战争”。我们应该感谢达能给我们带来如此深刻的启发与冲击,我们应该感谢宗庆后先生在领导中国民族企业与跨国经济博弈过程中给我们的震撼与思考。“达娃之争”的出现适逢其时,对于融入全球化过程中的中国企业、中国资本乃至中国政府而言,都是一个考验;对于国人的心态、舆论与传媒的成熟、政府管理社会的法治化与政绩考核机制的科学化,都带来了全面的挑战,也使我们的企业、我们的社会更趋成熟。同时,这一事件使我们这个民族对法治理念、契约精神乃至中国的民族品牌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如何正确面对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都能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促进社会的成熟与进步。
作者始终强调律师的“感恩之心、自律之德与专业之能”,始终实践律师“有尊严”的营销与“和谐执业”的理念——这种和谐是一种建设性的理念、一种充满善意的心态、一种调处复杂矛盾的智慧,更是一种不畏强权的勇敢斗争。在南昌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致六人死亡事件中,作者面对众多机构的拖拉、扯皮,直接给省长发《律师函》进行呼吁,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最终促成了事件的妥善解决;面对公安的超期羁押和滥用“国家秘密”的认定权力,作者代理当事人请求国家保密局予以鉴定,向公安机关发《律师函》并抄送上级人大及公安、检察机关,督促其严格执法。作者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具体法治”的理念,通过一起起案例、事件,点滴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2007年7月,法律出版社将作者演讲文集《“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作为“名律师讲演录”第一辑公开出版发行。这是第一部中国律师的讲演录,赢得多方关注与好评,法学泰斗江平先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先生分别作序。时隔两年,作者的第二部讲演录《“权利时代”:现代化若干问题之法治解读》又将公开出版发行。本次结集出版的演讲中,作者视野显然已远远跳出单纯法律的巢臼,而是以公共知识分子的情怀与责任,试图从法治的角度,关注与探讨中国的现状与前行的方向,内容涉及中国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现代化、市场博弈战略战术、现代化进程中的律师事业等领域,较先前更为成熟与深刻。摘录部分演讲片断,敬请批评指正。]